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燕娟 陈奕樊 黄晗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及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重要举措,将为全省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对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两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疫情防控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在抗疫工作实践中也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
今年3月以来,受新一轮疫情影响,我省防控压力不断加大。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省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意义重大、很有必要。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决定》的出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要求,抓紧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定,支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防控措施。
3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提出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的要求。
随即,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迅速组织起草,并听取有关单位意见。经过几轮认真修改,形成了《决定(草案)》,提请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在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的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科学精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秋菊介绍,起草中,《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同时,针对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规范。注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吴秋菊认为,《决定》的出台,对于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增强防控能力、提升防控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为全省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有力提升我省疫情防控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压实四方责任,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
《决定》共13条,进一步明确了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并针对疫情防控的责任、措施和要求,人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以及疫情防控的奖惩规定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防控责任上,《决定》强调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分别规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村民)委员会等的责任,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对公民个人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进行具体规范。
“责任是疫情防控的核心问题。实践证明,压实四方责任是一个成功的经验,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共同承担起疫情防控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层层压实责任,才能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才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吴秋菊表示。
个人责任是《决定》重点规范的内容之一。个人的疫情防护责任,不仅仅涉及个人的身体健康问题,更关系到公众健康。《决定》明确个人应当做好自我防护,按规定及时接种疫苗,参加核酸检测,主动扫码亮码等。疫情传播风险人群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接受有关方面采取的调查、健康监测、隔离观察、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
《决定》还明确,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应当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应针对疫情防控实际,积极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这对于切实发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职能作用、以及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具有积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党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蒋秋桃表示,将当好贯彻落实《决定》的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发挥自身医药卫生领域的优势,积极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建言献策。
科学精准及时有效,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
坚持科学精准,是《决定》的亮点之一。其中明确,疫情发生地要依法确定风险等级,科学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实现精准防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区分级制定并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方案,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体系。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在本轮疫情防控中,“场所码”已经融入群众生活、出行的日常,有利于精准追溯排查和个人信息保护。在已发生疫情的市州,各地划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分类管理精准防控,旨在全力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将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活造成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科学精准,还意味着要突出重点。《决定》明确,加强航空口岸、港口、火车站、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的防疫管理,加大对入湘返湘人员的信息报备和排查管控力度,突出做好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场所的管控。
“随着疫情形势变化,市县两级面临着流调溯源能力不足、基层信息化现代化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万千认为,疫情防控工作有必要从常态化防控向常态化防控与应急性防控并重转变,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比如在统筹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应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和广度,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扩大“跨省通办”范围。“这些在《决定》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决定》还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充分发挥“一件事一次办”平台作用,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看病就医需求,注重加强封控区群众和被隔离对象的生活服务、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
“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就一定能积极稳妥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尽快控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努力取得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李万千表示。
(参与采写:段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