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展现人民法院新担当新作为

[来源: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展现人民法院新担当新作为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使命。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省法院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把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在公正高效司法的具体行动上。旗帜鲜明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侵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主动服务科学立法,促进完善法律规范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全省法院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为立法机关提出建议,促进完善法律规范体系。维护法制统一,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宪法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三、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依法撤销、变更违法行政行为,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坚持公正为民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全省法院要践行为民宗旨,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盼,牢牢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司法权制约监督,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湖南法院铁军。

五、扎实推进全民守法,夯实法治群众基础。全省法院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的追求和自觉行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开展送法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六进”普法活动,将诉讼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鲜活的案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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