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炼成钢·党史上的今天》第三百三十八集

[来源:芒果云]

百炼成钢·党史上的今天: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3年前的今天,也就是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这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大步骤。

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村民自治作为一项群众自治制度在法律上被正式确立起来。民主选举村委会在广大农村逐步推开。“村官”选举使广大农民经历了极为重要的民主实践,对于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习惯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结亿万农民在党领导下创造的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成功做法,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此,村民自治驶上了快车道。10年内就有约85%的农村建立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委会选举办法、村务公开条例等配套法规建设明显加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治制度逐步完善。

顺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分别于2010年、2018年先后两次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

时至今日,全国农村已普遍开展10轮以上村委会换届选举,98%以上的村委会依法实行直接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5%。农村中的村民委员会,与城市中的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中的职工代表大会一起,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在党的领导下,正不断为国家事业发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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