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昭示未来——党史学习教育理论笔谈】遵循科学民主法治 不断提高执政水平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朱与墨]

朱与墨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全党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拥有百年奋斗实践和70多年执政兴国经验,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仍是一场“赶考”,还面临着深化改革开放、完善市场经济、应对国际环境的考验和干部队伍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滋生腐败的危险,须通过遵循科学民主法治,不断提高执政水平,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

科学执政就是要坚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和发展观,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把党的执政活动建立在遵循常识、遵守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不断研究新情况、创造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民主执政归根到底,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的无产阶级政党,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坚持民主执政,既要坚守“为人民执政”的人民立场,更要坚持“靠人民执政”的群众路线,并且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才能实现民主执政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突破历史上执政周期律的魔咒,实现长期执政。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面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中国共产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党的十九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赋予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依法执政首先必须始终维护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主动把执政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依法执政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原则,自觉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自觉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依法执政,需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法治为民作为价值追求,努力让群众在每一项法规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总之,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能确保党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演进中始终勇立潮头,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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