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场被誉为“自土地革命后第二次生产力大解放”的变革,带来了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全省农业摆脱长期低速发展的局面,出现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
“高兴呀,大伙儿都拍手称快!”4月25日,提起40年前的包产到户,77岁的浏阳市金刚镇坪山村村民黄文初仍然激动不已。
(1980年春,吉首市振武营村苗族农民杨秀成一家。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他家不仅种田,而且搞起了副业生产,年收入超万元,成为全村带头致富专业户。唐大柏 摄)
那一年,成为黄文初家生活的分水岭:不仅可以吃饱饭了,家里的劳动力也得到了充分释放,办起了烟花厂,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
那一年前后,一场划时代的伟大变革席卷湖南广大农村。
时间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1979年1月,《人民日报》先后报道了四川广汉县、贵州开阳县、云南元谋县,以及安徽、广东等地普遍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1980年9月,中央下发75号文件,提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方,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在中央文件精神的引导和外地经验的鼓舞下,湖南各地农村基层干部社员开始了自发的改革探索,创造和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多数生产队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少数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
经过实践比较,农民普遍认为:“有责任制比没有责任制好,联产责任制比不联产责任制好,联产到劳、到户比联产到组好。”特别是对大包干这种形式,农民最为欢迎:“除去上交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既计算简便,又责权利明确。
(1982年,邵东县农民在缴纳公粮。黄一骏 摄)
由于“左”的思想尚未全部清除,刚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湖南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
直至1981年1月底至2月初,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湖南工作座谈会,胡耀邦问省委领导人敢不敢包产到户,省委领导的思想受到很大震动。
3月,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时任省委第一书记毛致用代表省委常委就农业方面的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强调今后“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建立各种形式的责任制”。
10月,省委在华容、沅江两县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今后农村工作重点要放在完善、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上,并号召全省推广华容与沅江等地实行统、专、包和“几统一”的包干到户经验。
这次会议之后,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不堵不塞、群众选择”的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广大农民群众欢欣鼓舞,欢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称这是自土地改革以来的第二次生产力大解放。
黄文初所在的浏阳市金刚镇就是在这一年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黄文初向记者回忆:“我们家8口人,分了3亩多地。分田到户,吃饭问题不愁了!”
到年底,全省有95%的生产队实行了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农村改革形成高潮。
(1982年,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农民在春耕。王周槐 摄)
从1982年开始,省委领导全省农村各级党组织用两三年的时间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底,全省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已占总数的99.8%。省委在领导全省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还相应地领导了农村各经济部门的配套改革。
生产力的解放,使三湘大地的广阔田野涌动着勃勃生机。迈出农村改革第一步之后,几十年来,一系列改革陆续在农村落地生根:
1985年,湖南农村第二步改革全面推进,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革农产品购销体制;2015年,湖南纳入全国整省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省份,开始实行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2018年,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2020年,湖南11地入选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湖南农村改革的步伐越走越稳,农民的生活也越过越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这既是对农村改革的肯定,也为新时代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定地坚持改革方向,维护农民权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
1978年,华容35户村民签下“生死契约”
提起农村改革,人们很容易想到,1978年安徽小岗村18位农民按红手印、签“生死状”,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故事。
其实,早在1976年,湖南华容万庾镇就开始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探索。
华容县地处洞庭湖腹地,属于冲积平原,土地肥沃,有着“江南粮仓”的美誉。万庾镇位于华容最北端,与湖北石首接壤。“庾”字的本意就是指露天的谷堆。唐朝曾经在这里建有积谷10万石的大粮仓,号称“万庾”,万庾镇也因此得名。
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万庾镇的农民也吃不饱肚子。
为了不挨饿,万庾人开始想办法。1976年,华容县万庾公社兔湖大队第3队进行“小组固定、定额记工、分段验收、按产奖罚”责任制探索。通过试验,效果十分明显,粮食产量显著提升。随后,华容县部分大队、生产队也开始仿效兔湖大队第3队的做法。
1978年,万庾公社兔湖大队第10队的35户村民签下责任自负的“生死契约”,偷偷实行“包产到户”。1981年,兔湖大队全面试行分田到户,早稻从亩产300多斤陡增到500余斤。
1981年10月底,湖南省委在华容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听取“包干到户”工作经验。会后,华容经验在全省推广。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佳俊 视频 周林熙 杨思 视觉 周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