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旭晟委员 通讯员 摄)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斌
【原声】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公平正义的终极守护者。在社会矛盾和诉讼纠纷频发高发的社会转型期,法官职业群体受到充分完备的职业保障和安全保护极为必要。
【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湖南省委会主委胡旭晟认为,长期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对法官依法履职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但由于我国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特别保护的体系性立法建设尚未健全等因素,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甚至遭受伤害的恶性案件并不鲜见。
为法官特别保护立法是世界通行的做法。胡旭晟建议,借鉴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整合我国既有的刑事、行政和民事立法,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保护的专门立法,为公正司法保驾护航。
同时,借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立法经验,在制定法官特别保护法中,建立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保护令制度。整合司法程序、联合公安力量,对办理危险性较高案件或人身安全受到恐吓和威胁的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居家、出行保护,并采取禁止特定人员接触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此外,还要构建有效的受害法官家庭救助体系。开发设计专门的保险品种,设立受害法官家庭救助基金,建立受害法官子女入学优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