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14个市级城市平均空气质量首达国家二级标准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龙腾]

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沫佚 摄

华声在线2月26日讯(记者 龙腾)“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成果丰硕,疫情防控彰显铁军担当,空气质量取得历史性突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月26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成效。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牢记嘱托、保持定力、奋勇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亮点工作精彩纷呈。

2020年,全省市级城市平均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91.7%;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张家界、湘西2个市州首次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过渡期第二阶段目标值(PM2.5年均浓度低于25微克/立方米),桂东县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低于15微克/立方米);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株洲、常德、益阳3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进入全国前20名。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3.3%,比2017年提高5个百分点,永州、邵阳国考断面城市水环境综合指数位列全国前30名;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考核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到0.06毫克/升,比2017年下降17.8%;大通湖继2019年退出劣五类水质后,2020年达到四类水质;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98.37%。

中央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打造了样板。益阳宏安矿业整改被中央督察办作为十大案例在全国推介;长株潭绿心、张家界大鲵、下塞湖等问题整改被编入全国100个“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湖南率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体系得到国家充分肯定。湖南省省级环保督察的相关做法两次在全国培训会上作经验发言。

“夏季攻势”实现“四连胜”。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全省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340个,完成67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完成100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淘汰老旧柴油货车937台,完成144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完成176个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治理,集中火力推进了中央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年度任务,进一步补齐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擦亮了“夏季攻势”名片。

率先在全国完成排污许可核发。去年4月,湖南提前完成33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任务;7月,完成所有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86389家,实现发证、登记双清零,提前2个月完成所有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任务,工作进度名列全国第一,初步构建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四严四基”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全国首次系统构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框架,出台和实施“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产业园区纳入了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的做法为全国首创,进一步规范了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有力推动了绿色发展。

名词解释

“四严四基”即:严督察、严执法、严审批、严监控,构建基本格局、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基本数据、提升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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