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陈奕樊]

从法制层面治理乱采滥挖砂石乱象

我省拟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华声在线7月29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陈奕樊)加强河道采砂活动管理、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意义重大。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对乱采滥挖砂石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规范,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草案突出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联合执法和区域合作机制以及督察、通报、考核、问责制度;并进一步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任务,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采砂船舶(机具)集中停放、河道采砂纠纷调处、采区现场监督等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是维护砂石市场秩序和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条例草案加强了联合执法和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强化监督检查,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水利、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将河道采砂执法监管信息数据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建立监控系统,设置电子围栏,加强采砂船舶停泊管理。

违法成本低是乱采滥挖砂石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条例草案对无证采砂、在禁采期(区)采砂、非法转让采砂许可证、擅自销售工程性采砂、破坏监控设备、非法采砂作业、违反采运管理单制度以及采砂船舶不按要求集中停靠的行为分别设置法律责任,如违反相关法律,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

此外,条例草案还明确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许可。未经许可,禁止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同时,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出让河道砂石开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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