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长沙报道
“生态环境一年比一年好”“但还有一些新问题不能忽视”……日前,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0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湖南环保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打通“最后一公里”,贯通“毛细血管”
“这是一个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问题的报告。”祁圣芳委员的一个判断是,湖南生态环境总体继续稳定向好,令人欣喜,感到振奋。另一个判断是,环境保护仍在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路上。
他建议,坚持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上持续发力,留住自然生态之美和“金山银山”。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保证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要科学治理,打通农村秸秆综合利用“最后一公里”。要重视沟渠塘坝治理,贯通“毛细血管”。
他认为,坚持依法治理。如,垃圾分类的问题,处于“城市未学会,农村未落地”阶段。建议推广长沙市制订《垃圾分类条例》的做法,坚定走依法治污之路。同时,持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加大垃圾焚烧发电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实现垃圾焚烧发电厂市州全覆盖、污水处理厂乡镇全覆盖。
“地摊经济”既不能一哄而上,也不能一哄而下
“报告实事求是,振奋人心。”徐克勤委员表示,湖南和全国一样,生态环境一年比一年好,一些老大难问题正在解决,但有一些新问题不能忽视。
“地摊经济”问题。“地摊经济”既不能一哄而上,也不能一哄而下,要从长计议,做好规划,对民生问题、环境问题,做到统筹考虑。
盗伐林木问题。现在有的地方还存在盗伐林木现象,要采取严厉措施,重拳整治盗伐林木现象,把生态环境保护好。
殡葬改革问题。一些农村集镇乱葬、乱埋的现象比较突出,“坟地围城”现象死灰复燃,对环境造成了破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墓地卖价太高,没有回归公益属性,老百姓承受不起。政府应从保护环境、改善民生角度出发,坚持恢复殡葬事业的公益性质。
科学布局,建设好医废处置中心
程水泉委员说,按照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通过这些年的努力,湖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量,存量逐年减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战略任务、战略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任重而道远。
他认为,医废处理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因为一是危害大,特别是传染病的污废,处理不好,直接危及老百姓生命安全。二是医废处理工作基础较差。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医废处理不及时,没有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边远乡镇的问题更大。
他建议,要加强医废处理中心建设。科学布局,建设好处置中心,完善好相关设施。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医疗废弃物处理怎么既能让医院能够接受处置成本,又能让处置单位有合理的利润,需要进一步研究。
不松劲不放任,由过去的招商引资变成招商选资
“环保是一个沉重话题,也是一个必须破解的难题。”张亦贤委员说,过去一年,湖南借助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他认为先要从指导思想上弄明白发展到底是为了什么。他觉得喝上放心水,呼吸新鲜空气,吃到合格食物,这是人的初级需求,也是终极追求。不能本末倒置,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他建议各级政府对待生态环境保护一定不能松劲,不能放任,不能够开口子,也不能搞照顾。特别对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一定要由过去的招商引资变成招商选资,环保不达标、影响环境的项目,再赚钱也不能搞。同时要协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跟环境保护是一致的。但也不能搞极端环保主义,完全不要发展。
加大指导推进力度,把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
詹鸣委员说,2019年湖南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很明显,空气变好了,水质变好了,特别是他非常关注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的运行体系逐渐建起来了,运行比较平稳。他对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对今年工作安排计划也表示赞同。
他建议,基层老百姓垃圾分类意识不够,城市新区的垃圾分类有些流于形式,有的楼栋、单元前的垃圾桶没有分类标识。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大指导推进力度,把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
延伸阅读:力争2020年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
6月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0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
2019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具体包括: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2020年湖南生态环境工作目标:湖南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其他标志性战役,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
具体包括: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以上,14个市州城市重污染天数合计不超过45天,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3.3%以上,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高于96.4%,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