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永涛 周闯]

华声在线4月22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刘永涛 通讯员 周闯)在今天举行的2020年湖南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突出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3个重点领域,围绕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侵权、地理标志侵权、特殊标志侵权等5类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件,遏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链接【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某制衣厂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

2019年10月,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查获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某制衣厂未经授权将新加坡满景(IP)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印刷在其生产的服装上,通过淘宝网店销售,销售数量2159笔,销售额10.1万元,并现场查获商标侵权服装1826件(条),价值4.47万元。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没42.6万元。

2、怀化市洪江区某金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首饰案

2019年2月,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在洪江区某金行现场查获侵犯涉嫌“梦金园”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首饰23件,价值5.04万元。当事人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5.2万元。

3、娄底市某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油漆案

2019年8月,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东美涂士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依法查实娄底市某涂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娄底市娄星区某工地,将价值2.9万元的其他品牌散装真石漆分装至美涂士真石漆旧空桶中,冒充广东美涂士建材股份公司生产的“美涂士天然真石漆”。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5万元。

4、湘潭市岳塘区利翔摩配城梁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摩托车机油案

2019年8月,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安机关线索通报,依法查实湘潭市岳塘区利翔摩配城梁某从2019年2月起,销售侵犯“昆仑天蝎”“统一”“雅马哈”“HONDA”“壳牌宗申”“美孚万能”“长城300捷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摩托车机油690瓶,违法经营额2.7万元,并在现场查获商标侵权机油2403瓶。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5万元。

5、邵阳市某塑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塑料型材案

2019年5月,邵阳市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投诉,在邵阳市某塑料有限公司现场查获其生产的、侵犯“LESSO 联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塑料型材1431件,“LESSO 联塑”商标标识59346个,价值51.5万元。当事人涉嫌犯罪,目前该案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长沙市雨花区某工程机械经营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柴油机零配件案

2019年6月,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在长沙市雨花区某工程机械经营部现场查获标注的“潍柴动力专用配件”等文字和图形,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柴油机零配件759件(套),价值2.2万元。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5万元。

7、长沙市某农产品营销公司、某鲜生超市和某农产品公司侵犯樟树港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2019年3月,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根据湘阴县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举报,依法查实长沙市某鲜生超市、长沙某农产品有限公司从湖南某农产品营销有限公司购进的侵犯樟树港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樟树镇辣椒进行销售。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长沙某农产品营销有限公司、某鲜生超市和长沙某农产品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长沙某农产品营销有限公司和长沙某农产品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2万元。

8、永州市江永县蒋某松、刘某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槟榔案

2019年1月,永州市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在湖南胖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胖哥槟榔”江永总代理蒋某松、刘某处,现场查获涉嫌侵犯“口味王”“湘潭铺子”“胖哥”注册商标的槟榔32377包、系列外包装2647个和奖券卡45000张,价值60.8万元。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没收涉案的产品和经营工具、罚款829万,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9、永州市东安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案

2019年7月,永州市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在东安县狮岩路小镇大世界“耐克阿迪达斯店”现场查获由东安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供货的,涉嫌侵犯“nike”注册商标专用权成衣130件,涉嫌侵犯“adidas”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成衣174件,货值共1.9万元。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责令东安县狮岩路小镇大世界“耐克阿迪达斯店”、东安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某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对东安县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4.9万元、5.1万元的行政处罚。

10、株洲市攸县某副食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19年8月,株洲市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中,在攸县某副食行现场查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天之蓝”系列白酒15瓶、“海之蓝”系列白酒24瓶、“开口笑”十五年系列白酒13瓶、“湘窖红钻”系列白酒10瓶、“国窖1573”系列白酒14瓶、“贵州茅台酒”飞天系列白酒12瓶,货值共计4.95万元。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4万元。

相关专题:聚焦2020年湖南知识产权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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