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症状感染者如何监测?湖南省疾控中心:四种途径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琪]

华声在线4月9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李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湖南省如何监测无症状感染者?今天,湖南省疾控中心应急办刘富强主任进行解释。

据了解,此前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湖南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刘富强表示,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各地要继续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全面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

针对无症状感染者,刘富强表示,无症状感染者主要通过主动监测发现,发现途径有4个:一是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二是聚集性疫情的调查;三是传染源的追踪;四是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传播地区的旅游史或者是居住史这样的人员进行检测。

他表示,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传染性,但其传染期长短、传染性强弱、传播方式等尚需开展进一步科学研究。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先是转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应集中隔离14天,原则上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隔离,再转到集中隔离场所观察14天,无异常的解除观察。

“对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均按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刘富强表示, 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目前仍要加大防疫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指导公众科学防护,广泛开展培训,提高基层疾控人员、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等的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群防群控,坚持群专结合。

目前,湖南对无症状感染者的信息是如何登记上报的? 刘富强表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自4月1日起,湖南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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