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支持各地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思佳 肖正湖]

华声在线3月13日讯(记者 刘思佳 通讯员 肖正湖)今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的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及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要求,从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开展传统工艺培训、提升传统工艺产品、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加强非遗扶贫宣传等方面发力,支持全省各地特别是已摘帽的国家级、省级贫困县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记者了解到,湖南将以湘西、怀化、邵阳为重点支持地区,辐射引领全省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各市州可自行确定1至2个重点支持贫困县,于2020年4月底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备案,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录入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联合省扶贫办在各县市区认定基础上公布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并实行非遗扶贫数据季报制度,按季汇总并公布各地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数据。

此外,湖南将面向已摘帽贫困地区非遗传承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10期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扶贫带头人和脱贫中坚力量;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美术系成立传统工艺产品设计提升办公室并设产品研发中心,组建专家团队帮助开发设计产品、提升品质,对接市场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联系引进相关企业,采取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多种形式,开设“非遗+扶贫”网上商城和相关博览会产品专区,依托非遗保护单位在长沙设立1至2个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产品销售专营点,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开设“非遗扶贫品牌行动和优秀带头人”专栏,加强对非遗助力精准扶贫优秀实践案例、代表人物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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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设立条件

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是扶贫车间的重要形式。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托一项或几项覆盖面广、从业人员多、适于带动就业、 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列入国家和湖南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建设非遗工坊;

(二)有建设、运营非遗工坊的牵头企业、合作社或带头人;

(三)有建设非遗工坊的必要场地和水电等基础条件;

(四)能够有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参与就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数量标准,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发〔2018〕75号)文件有关扶贫车间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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