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2020——脱贫攻坚亮点】湖南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综述:“贷”来幸福新生活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奉永成 李小华]

“贷”来幸福新生活

——湖南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综述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李小华

新年临近,顾客渐多。12月,宜章县鸡公坦村贫困户杨名高卖了3头牛,收入超3万元,还与4名顾客达成了购买意向。

4年前,杨名高申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发展黄牛养殖,如今存栏25头,今年全家年收入可超10万元。

以往,贫困户因缺乏有效抵押和担保,贷款难;没有资金,要发展产业脱贫致富,难上加难。

2014年,我省在麻阳苗族自治县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以“一授二免三优惠一防控”为内容的扶贫小额信贷,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发展产业中遇到的资金难题。

截至11月底,全省已累计发放该项贷款221.74亿元,带动60余万贫困户发展生产稳定脱贫。今年5月,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现场会在宜章县召开,国务院扶贫办向全国推广我省经验。

“麻阳经验”全省开花,贫困户贷款难问题迎刃而解

2013年,麻阳苗族自治县石羊哨乡谭公冲村筹资20万元作为贷款风险金存入县农商行,县农商行按风险金额的5倍给予贫困户贷款。当年,68户贫困户贷款105万元种植中草药,户均增收1万元。

谭公冲村的成功,让大家看到了“金融扶贫”的力量。该县趁势推出以信用评级为主的扶贫贷款新模式,按照贫困户的诚信度、劳动力人数、家庭收入3个指标分别按“7∶2∶1”的评分标准评定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有效破解了以往贫困户没有抵押就难以贷款的难题。

2014年,在总结“麻阳经验”的基础上,我省推出以“一授二免三优惠一防控”为内容的扶贫小额信贷。

“一授”,即评级授信,只要无不良记录、有劳动能力,即使再穷,每个贫困户都可获得1万至5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当地发放贷款证。“两免”,即免抵押、免担保,凭贷款证就可申请贷款。“三优惠”,即利率优惠、期限优惠、贴息优惠。“一防控”,即由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防控贷款风险。

此后,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开展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等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很快,全省就地办理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对贫困村实现了全覆盖。

金融、产业深度融合,扶贫小额信贷“用得好”

“将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指导贫困户借助扶贫小额信贷,自主发展或抱团合作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省扶贫办开发指导处处长唐蓉说,扶贫小额信贷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问题,如何用更为关键。

抱团合作发展。由贫困户自愿抱团,合伙经营或成立特色种养专业合作社,将信贷资金、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进行整合,合作发展产业项目,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自主发展。由贫困户自主选定产业项目,独立生产经营;或在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扶贫经济主体的带动下,自主进行产业开发,增收脱贫。

2015年,洞口县月溪镇月溪村贫困户肖伟申请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养殖山羊,去年底,存栏山羊320多头。肖伟一举脱贫摘帽,还清了贷款,还娶了媳妇,建了新房。

为让贷款贫困户发展产业更有针对性,我省加强产业指导,提供技能培训服务。以全省近3万名县乡农技干部为中坚力量,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

组织56万余名帮扶工作队员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选准当家产业。组建51个科技专家服务团队,每年选派6000余名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上门服务。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目前,已为全省贫困户开展产业技能培训200多万人次。

扶贫小额信贷“用得好”,银行金融机构纷纷加入,推出系列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截至11月底,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221.74亿元,带动60余万贫困户发展生产稳定脱贫。

放得出、收得回,扶贫小额信贷用“活”了

去年底,祁阳县新朝村贫困户刘国发来到县农商行,申请提前还贷款。2017年,刘国发申请4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养殖藏香猪。去年,发展到300多头,年收入10万余元。

扶贫小额贷款不仅要放得出,还要做好风险防范收得回,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我省不断总结经验,推出风险防控“五步法”,做好风险防范。对于产业经营正常的,督促用贷户提前做好还款计划;对于违规发放或改变贷款用途的,立即中止项目,提前收回贷款;对于项目正常但产业效益尚未体现、还款困难的,灵活采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继续支持;对于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控因素丧失偿还能力的,按程序启动风险补偿;对于恶意拖欠、拒不还贷的,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清收。

在推行“五步法”的基础上,我省建立“县为主体”工作机制,将防控责任延伸到乡镇、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定期对产业经营情况和借款人生活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截至11月底,全省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到期贷款逾期率为0.15%,风险总体可控。

做好风险防控,扶贫小额信贷用“活”了。

我省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以贷款发放日为准),全省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等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经还清扶贫小额信贷且享受3年财政贴息政策的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符合再次贷款条件的,可以多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一系列措施,有力推进了扶贫小额信贷在贫困地区的开展,为贫困群众“贷”来了幸福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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