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通报扫黑除恶情况及典型案例 网络直播3起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陶琛 邹菁]

湖南高院通报扫黑除恶情况及典型案例,网络直播3起黑恶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黑老大”“保护伞”都被判了

长沙晚报12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陶琛 实习生 邹菁)今日,湖南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在长沙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法院今年扫黑除恶的工作亮点,并发布多起典型案例。

黑恶罪犯“零”假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严格贯彻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文烈宏案、夏顺安案、新晃“操场埋尸案”等一批重大黑恶犯罪案件顺利审结,取得良好效果。全国扫黑办、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18次推介湖南法院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一年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从严,对黑恶罪犯“零”假释,对34名黑恶罪犯不予减刑,对142名黑恶罪犯缩减减刑幅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6月,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二审审结生效,湖南高院依法维持对文烈宏无期徒刑的判决;昨天,湖南高院对夏顺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二审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12月,黄良等3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黄良被判处死刑,大要案审判成效明显。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高院组织全省法院集中宣判11次。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413件,结案率89.7%。二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594件,结案率95%;已判决处置黑恶犯罪财产超过23亿元,执结黑恶犯罪财产案件870件,执行到位3.2亿元。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持续推进,湖南法院对包庇、纵容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周符波、单大勇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9年、17年,并处罚金;对纵容夏顺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胡浩,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也将于近期开庭和宣判,湖南法院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施行“零”缓免刑。

60多家媒体直播庭审

今天湖南法院对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的集中宣判,庭审也同步进行了网络全媒体直播。作为全国法院第八期“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活动,共有60多家媒体同步在线直播。

本次全媒体直播活动与3起黑恶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进行实时连线。长沙县法院一审宣判的王又强“套路贷”涉黑案,依法对被告人王又强、邹斌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李盛等人21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宣判的肖小勇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法院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严惩,判处组织、领导者肖小勇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3名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怀化市会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赵纯爱、冯江等24人涉恶案件,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纯爱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对被告人冯江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其余2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不等刑期,并处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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