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七十载 史忆新湖南丨2002·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壁垒,湖湘大地“动”了起来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铭俊]


“终于‘定’下来了。”小陈拿着新户口本,长舒了一口气。

2002年1月底,23岁的小陈拿着户口迁移证和单位证明来到了株洲市石峰区某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后在株洲某职院工作的小陈,因为学院实行人事改革,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一直未能在株洲落户。2002年元旦,湖南省开始户籍制度改革,凡是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凭的毕业生,或国家计划内的某些特殊专业的中专生,只要能在城市落实好接收单位,就准许在城市落户。



2019年10月的一天,早上7点的长沙高铁南站已经车流不息,人流不断。昼夜更迭,寒暑交替,在这片土地,似乎唯有“动”是永恒不变的。

可时间如果倒退60年,这样的自由是当时的人们想都不敢想的。

“我们这一代人对户籍制度深有感触。”忆起往昔岁月,原湖南商学院法学院(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峥嵘教授颇有感慨。

杨峥嵘出生于1958年,从记事起,去外地走亲访友,都要先到公社开证明——是哪里人,到哪里去,去干什么,事无巨细,一概上报。年纪大了点去上学,也要填写户籍——家住哪里,都有谁,社会关系如何,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可以说,人的每一个行为都受户籍制度的牵制与监管,户籍的概念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改革开放后,人口的流动,打破了以往封闭的环境,将农村与城市连接了起来,但这之中“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的严格划分,无形中又在农村人与外地人的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没有城镇户口,在城里购房、就医、上学都是问题,最后还是得回老家。”杨峥嵘补充道,“让人自卑,感觉自己再努力也只是个农民,一个打工者。”

一场改革迫在眉睫。

2001国务院发出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号召,湖南积极响应,2002年元旦起,宣布全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1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正式公布湖南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10项措施的实施细则。

其中有三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一是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制”户口管理体制,以准入条件取代入城控制指标,实行城乡户口管理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的社会身份,缓解城乡人口发展机会不均、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有望实现公民平等权利和政治文明。

二是鼓励农民进城安居乐业,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弱化城乡对立的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城市化进程。

三是进一步降低大中城市的门槛,减少限制,放宽进城落户条件。在保障迁徙自由的基础上,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

改革的意义是非凡的。2002年,湖南省城镇人口为2121.12万人,占总人口的32%,与上年增加89.60万人。全省劳动力资源达到4997.8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5.4%,劳动力资源比上年增加103.54万人。

整个湖湘大地“活”了起来,“动”了起来。

打破城乡障碍,突破户籍冰坚,2002年的这场户籍制度改革是新世纪湖南改革迈出的一个大步。在此基础上,市场经济越来越充满活力,人才流通越来越自由开放,个体发展的支撑力量,不再是户籍这些先天条件,而是脚踏实地所创造出的无限可能。

这场改革,解放了人们被户籍束缚的思维,打破了长久以来用户籍划分等级的陈规。在这场改革的鼓动下,大批人才流进湖南,无数农民涌入城市,他们为建设湖南注入了新鲜血液,用苦干实干书写了湖南发展的新篇章。

从今以往,在这片土地,外人,成了“湘人”,恋乡,便是“恋湘”。

湖南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指导 新湖南客户端出品

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王铭俊  视频 张劲夫 视觉 陈青青

实习生 张慕鸿 彭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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