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七十载 史忆新湖南丨1958·湖南首个人民公社试点: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曲折前进

[来源:华声在线]

1958年,在毛主席“人民公社好”的号召下,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滚滚热潮迅速席卷整个中国大地。同年8月26日,湖南省第一个人民公社——长沙县高塘人民公社应运而生,湖南人民踏上了在曲折中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征程。

2019年7月30日,再次踏上长沙县黄兴镇光达社区的土地,原长沙县高塘人民公社团委书记兼文化站长罗雄感慨不已,“高塘不仅是辛亥革命元勋黄兴和共和国大将许光达的故乡,这个地方还因山清水秀、物产丰富、靠近城郊、农业基础好的区位优势,被选为全省第一个试点的人民公社。”

1958年3月,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指导下,“大跃进”的序幕顺势拉开。

当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为大社的意见》。8月,毛泽东在视察河南、山东时进一步强调“人民公社好”。同月,中共中央正式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席卷全国。

罗雄听老一辈说过高塘人民公社成立的日子——1958年8月26日。据记载,在高塘公社示范作用带动下,到1958年9月底,湖南宣告全省实现人民公社化,共建立农村人民公社1112个,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9%。

与过去的合作社相比,人民公社最大的变化是更加突出了一个“公”字。到1960年,全省共办起公共食堂35.8万个,还兴办了35. 5万个托儿所、幼儿园和8162个敬老院。“大”也是人民公社的鲜明特点。罗雄回忆,高塘人民公社在成立之初有30来个大队,大队下辖300多个生产队,生产队的生产经营和计划都要归大队统一安排报公社平衡。到这时,人民公社已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合二为一,它既是农村基层政权行政机构,又是农村经济管理单位,即政社合一体制。

为了学习苏联集体农社模式,扩大人民公社的“共产主义成分”,社员家的自留山、自留地、家庭副业和自由市场统统被取消,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按计划分配。各个公社普遍实行“工资分与供给相结合,以供给为主”的分配制度,对社员包吃饭、包穿衣、包医疗、包上学等等,走进了“办得越大,包得越多,就越象‘共产主义’的误区”。

罗雄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农业生产经营上搞人海战术和大兵团作战,看起来热热闹闹,农民生产积极性很高,实际上是出工一窝蜂,吃饭一阵风,效率十分低下。

人民公社化运动留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必须严格地遵循科学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正是吸取了这些经验教训,从1961年开始,中央科学决策,及时调整国民经济计划,果断制止“五风”蔓延,扭转了困难局面,走上了康庄大道,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及其危害是从社会实践中逐步显露出来的。人们对它的认识也是逐步加深的。《当代中国的湖南(上)》一书中说道,以今天的视角去看待这场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这一运动脱离了客观实际,违背了经济规律,是建设社会主义征程中出现的曲折和失误。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湖南广大干部和群众忘我劳动、艰苦奋斗、顾全大局的精神值得被我们珍视。

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委网信办指导 新湖南客户端出品

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张艺凡 视频 周林熙

文稿参考资料:

1、百年湘潮网:《湖南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http://www.bnxcw.com/Info.aspx?ModelId=1&Id=2031&P=1

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当代中国的湖南(上)》,P120-P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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