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发布规范以慈善名义设箱回收旧衣物行为相关通知

让爱心不“寒心”,旧物回收有新规

省民政厅发布规范以慈善名义设箱回收旧衣物行为相关通知

长沙晚报7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省民政厅今日发布通知,要求在全省进一步规范以慈善名义设箱回收旧衣物的行为,做好旧衣物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省民政厅指出,全省各地要以发布公告的形式,主动公开本辖区内经依法批准开展此项活动的慈善组织机构名单及其活动信息,让辖区内群众充分了解、自主选择旧衣物处置方式。

现状 回收旧物箱越来越常见

近年来,越来越常见的回收旧物箱,成为市民生活中熟悉的“朋友”。在不少居民小区里,回收旧物箱不仅数量众多,功能也越来越“高大上”。

在芙蓉区一居民小区内,其设置的回收旧物箱的种类就多达3种,这些回收箱大多形似小屋,多以蓝色、绿色为主色调,有专门的推拉门放入闲置的衣物。特别是最近新增的一种回收旧物箱,其功能大大增加,不仅可回收旧衣物,还新增了回收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功能。

“以前,总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旧衣物,有了这样的地方可以专门处置旧衣物,对老百姓来说很有用。”社区居民李娭毑说,希望这些旧衣物能通过正规的途经发挥慈善用途,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得到帮助。

规范 禁止假借慈善名义开展募捐

回收旧物箱虽然“贴心”,但也曾让人“闹心”。此前,曾有不法分子打着慈善的外衣,将回收的旧衣物重新出售牟利,引发众多议论。

回收旧物行为应该如何规范?省民政厅此次明确指出,根据《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以慈善名义在公共场所设箱开展旧衣物回收行为,属于公开募捐活动。

通知指出,只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但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使用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义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募捐活动的全部收支纳入该慈善组织的账户,由该慈善组织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却以慈善名义设置旧衣物回收箱的,一律责令其停止活动、撤离旧衣物回收箱,对其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或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并依法对其进行其他相应处罚。”省民政厅在通知中强调,对拒不执行的,以及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一些不知名的组织或个人设置的无单位、无联系方式、无固定场所的“三无”旧衣物回收箱,要进一步跟进调查,明确监管主体,或依法予以取缔。

提醒 慈善组织应在回收箱显著位置公布资质信息

规范旧物回收行为同时,严格监管才能让爱心不“寒心”。通知还要求,各地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与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设箱回收旧衣物活动的监督管理。

根据要求,慈善组织开展此项募捐活动,要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应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省民政厅还特别要求,慈善组织应当在旧衣物回收箱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定期向社会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选择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此项活动,应严把合作方资质审核关,严格活动监管和财务管理,坚决杜绝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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