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个一律”让基层干部一身轻松

[来源:湘伴微信公众号]

湘伴导读

这两天,湘伴君拿到了一份通知。收到通知的第一时间,湘伴君就发给了一位熟悉的镇党委书记。他看完后给湘伴君回了八个字:

“重大利好!一身轻松!”

是什么文件让一位在基层干了30年的乡镇干部发表这样的感慨?

答案就是湖南省委办公厅前不久下发的《关于统筹规范“责任状”及“一票否决”事项的通知》,这也是湖南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又一记重拳。

这份文件对“责任状”及“一票否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外,省直部门一律不得对下签订“责任状”,一律不得擅自设立“一票否决”事项,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清理。

如果让基层干部票选“槽点”最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湘伴君可以断言,过泛过滥的“责任状”和“一票否决”事项绝对排名靠前。

这位镇党委书记就曾向湘伴君吐槽,他一年要签订20多份“责任状”,全镇的“一票否决”事项竟然有三四十项之多。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动物防疫……只要有一项没做好,无论其他工作做得多好,这一年都白干了。无奈之下,他们不得不将应付检查考核放在第一位,有时候甚至“掺水”作假。这种变了味的“一票否决”和“责任状”反而成为开展正常工作的最大“绊脚石”。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湖南将统筹规范“责任状”及“一票否决”事项作为切实为基层“减负”的一项重点工作。省集中整治专班组织力量,对省直各单位要求基层签订“责任状”以及实行“一票否决”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统计和分析,发现存在总体数量偏多、重点不够突出、依据不够充分、与新形势新要求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湖南对症下药,拿出了“四个一律”的解决办法,我们来看看这“四个一律”:

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层面一律不得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责任状;

省直单位对本系统签订的责任状,2019年一律压减50%以上,从2020年不再签订;

省级层面各类“一票否决”事项统筹归口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审批,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单独设置;

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省直单位对本系统一律不再设立“一票否决”事项。

省集中整治专班的工作人员告诉湘伴君,这“四个一律”用更加简单的一句话来总结,就是除了中央要求签订的“责任状”和“一票否决”事项外,其余的无特殊情况通通不搞!

当然,有些工作取消签订“责任状”或“一票否决”考核,可不表示这项工作不再重要,不用好好抓了。通知中特别提到,“各类‘一票否决’事项将一并纳入绩效评估,加强统一规范。”

也就是说,工作不仅要继续抓,还要抓得更好、更细、更扎实。湘伴君也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那些违反政治纪律、在环境保护和扶贫攻坚中不作为、不担当等行为,仍然要用好“一票否决”的考核“指挥棒”作用,让基层干部分清主次、轻重、缓急,集中主要力量办大事、办实事,真正把将上级的“考核压力”精准转化为下级的“干事动力”。

湘伴君还记得,在5月31日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

可以说,湖南正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总要求。我们也期待,这些务实管用的举措能把广大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和不必要的负担中真正解放出来,让他们可以更好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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