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文韬]

让“法律白条”变成“真金白银”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聚焦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刘文韬

得不到执行的法院判决书,被形象地称为“法律白条”。长期以来,执行难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成为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痼疾。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要求。那么,湖南在这场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中战果如何?还有哪些“难关”需继续发力攻克……

5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了解相关“战况”,并为推进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献计献策。

执行工作核心质效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执行,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我省法院在解决执行难的战斗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让“法律白条”变成“真金白银”,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比如,“躲猫猫”“耍太极”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常用的手段,也是执行难的“症结”之一。对此,我省法院通过与其他部门共同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仅去年以来共公布“老赖”名单信息6.8万条。结果,近三分之一的“老赖”迫于惩戒压力,主动“现身”履行了义务。

又比如,针对“财物变现难”这一难题,我省创新方式,通过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已累计拍卖标的物2.43万件,成交额248.64亿元,成交率达57.88%。

报告显示,仅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4.93万件,结案21.1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59.5亿元,执行工作核心质效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得到最高院充分肯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中,我省法院坚持以问责推动攻坚,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严肃问责,共有28家法院被“黄牌”警告,5名基层法院副院长被调整分工,4名执行局局长因执行不力被免职。

切实解决执行难依然任务艰巨

省高院在报告中坦承,当前执行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联动机制有待完善、执行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等困难和问题。而委员们在审议中,也对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了“把脉问诊”。

今年3月至4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门就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曾参与调研的李小平委员认为,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些是法院自身的原因,有些则受客观条件限制或外部环境影响。

当前,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对于不守诚信的单位和个人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和联合惩戒手段,致使一些社会公众没有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念,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发生。

同时,由于执行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以致法院与其他联动单位还存在信息共享不全面、沟通查询不及时等问题。如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但有的县区2016年以前的数据没有录入,所有权人在外地的不动产信息也无法掌握,从而增加了执行的难度。

此外,在涉国有企业、民间融资的执行案件中,由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僵尸企业”不能通过破产有序退出市场,致使涉案矛盾纠纷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胜诉当事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人民法院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又需要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议中,委员们就切实解决执行难纷纷“支招”。

雷震宇委员建议,打破信息壁垒,进一步完善网络查控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动产登记、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强与法院进行网络连接,实现信息共享,畅通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发现、处置机制。

“全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毛铁委员说,应完善“老赖”黑名单的公布与曝光制度,加强联网,将黑名单与银行、消费场所、信贷机构等机构的信息名单联网共享,使“老赖”们在社会生活中无处遁形,无处躲藏。同时,对于那些拒不执行“老赖”,加强惩罚力度。

肖红林委员提出,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将“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使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债务,通过破产获得终局性的处理。同时,积极完善执行救助制度,拓宽救助资金来源,充分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彰显司法为民的核心宗旨。

一些委员还建议,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行人员,着力提高执行人员法律适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对不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现有人员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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