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曾经不可一世的涉黑组织成员垂头丧气。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周君 摄影报道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周君 周程
披着正规公司的外衣,干的却是“套路贷”、暴力催债、强占民宅等勾当。连公安干警也被拉下水,向他们出售了948条公民行踪信息,用于定位追债。昨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又强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据介绍,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
借了5万元,退休民警被逼贱卖房屋
2015年9月10日,被告人王又强、邹斌、李盛成立了“长沙市芙蓉区宾盛寄卖行”,开始有组织地进行非法放贷讨债活动。之后,他们先后成立了两家公司,借合法外衣来掩盖非法放贷讨债之实。为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组织势力,他们以老乡、朋友等关系为纽带,发展、吸收和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加入组织。
老程是一名退休公安民警。因个人消费需要,从该寄卖行借了5万元,约定月息1角5分,扣除“砍头息”、“中介费”后,他实际到手仅3万元。借款时,老程还被忽悠签了份虚假房屋租赁合同。当老程逾期未还款时,王又强等人逼他签订了23万元虚增借款合同。王又强等人多次滋扰、纠缠、言语威胁老程,逼他贱卖自己的房屋。2017年12月,老程被迫将房屋以135万元转让给被告人邹斌,邹斌实际支付115万元就取得了房屋。经评估,该房屋价值168.5万元。前前后后,老程一共被敲诈勒索了50万余元。
追求受害人,帮“女友”索债
昨日上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24名被告人站了好几列,其中一名女性被告人特别打眼。她叫刘婧,本科学历,经历曲折。
2017年9月,刘婧因在小额贷款平台借款,被该涉黑公司非法催收,被告人何振华在催债期间见刘婧长相姣好,便帮她了难,并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与她交往。
此前,刘婧有个男朋友叫阿俊,两人恋爱期间,阿俊找刘婧借过钱,分手后却没有还。何振华听说此事,大为火光,利用组织势力帮她向阿俊索债。2018年1月14日,王又强等人在株洲找到阿俊索债,经当地警方调解,阿俊愿意支付刘婧7万元。可当阿俊从派出所走出来,就被这伙人带到了湘潭一家KTV,遭遇了殴打、烟头烫伤和侮辱。
第二天,这伙人又将阿俊带到株洲某房屋中介,要求他出售房屋,未果后便继续拘禁,直至他签下12万元借条才罢休。在此期间,阿俊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0多个小时,并遭到了殴打和侮辱。
曾向民警购得948条公民行踪信息
如果说刘婧是被“男友”害了,那么被告人王浩就是被弟弟害了。王浩是长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视频中队原中队长,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和情报收集工作。
为精准定位被催收人的行踪,该涉黑组织以每月9000元作为报酬,让组织成员被告人王凯联系哥哥王浩,购得被催收人的行踪信息。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期间,该涉黑组织把被催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按月交给王浩,王浩明知公民的实时开房、上网等信息会被用于非法催收,仍利用职务便利,长时间、高频率地将948条公民行踪信息提供给弟弟王凯。
借助这些公民行踪信息,多名被告人得以实现催债。也正因为行踪信息被泄露,多名受害人遭遇了该涉黑组织的迫害。
24人被控9项罪名
该涉黑组织以长沙县星沙地区为据点,有组织地开展非法放贷讨债活动,发展股东,吸收大量“马仔”,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套路贷”、非法催收、插手民间纠纷、强占他人房屋、有组织地投资等方式聚敛财物和获取经济利益,再利用组织形成的经济实力,采取豢养“马仔”、安排食宿、对“外访人员”发放工资、车补、催收提成等方式,维持、扩大犯罪组织和谋取行业垄断地位,并利用获取的非法资金购买作案工具、为组织的催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对表现突出的组织成员进行物质奖励,为组织成员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赔偿善后。
“被告人王又强等人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同时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智指控,王又强等2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9项罪名。他们共实施涉嫌抢劫罪1起、涉嫌敲诈勒索罪10起、涉嫌强迫交易罪1起、涉嫌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17次、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5起、涉嫌非法拘禁罪1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起,非法获利共计300余万元。
由于案情较为重大、复杂,该案庭审预计持续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