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严打 依法严惩
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于振宇
3月25日,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59件4734人
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介绍,截至今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59件4734人,其中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90件423人、涉恶案件1569件4311人;共起诉涉黑案件28件332人、涉恶案件838件3579人,共追捕涉黑涉恶案件520人,立案监督涉恶案件71件207人,抗诉涉恶案件175人。
“湖南检察机关着力办理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大案,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印仕柏举例说,比较典型的案件包括常德市检察院办理的文烈宏涉黑案,长沙市检察院办理的梁伦杰、王敏珏等55人涉黑案,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办理的邱士平为首的4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抢劫、非法拘禁涉恶案,湘潭市检察院办理的张议等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涉恶案,衡阳市检察院办理的龙科等13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涉恶案等。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坚决铲除威胁基层政权安全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共批捕把持基层政权案件9件31人,起诉9件55人;批捕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案件42件108人,起诉16件102人。
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有力开展,省检察院在指导、把关、督办、问责上下功夫。”印仕柏说。
2018年3月,省检察院对14个市州院和48个基层院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地调研督导;6月,省检察院分赴14个市州院和28个重点基层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照问题清单展开工作整改督查。从2018年11月26日起,省检察院组织14个调研组,分赴全省开展为期10天的专项调研活动。同时,省检察院建立了43名业务骨干组成的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开通了面向市县两级检察院的热线电话,及时准确回应在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受问题咨询并答疑30余件次。
“全省检察机关还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印仕柏介绍,全省检察机关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保护伞”的职务犯罪35人,经审查认定为“保护伞”的已提起公诉14人。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五批36件涉黑恶犯罪案件,目前,挂牌督办案件审结提起公诉8件187人,依法判决5件137人,最高被判处无期徒刑。
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印仕柏说,全省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筑牢法治底线,强化证据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既防止将符合涉黑涉恶条件的案件当作一般案件提起公诉,又避免将一般的刑事案件当作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认定。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依法严惩,对一般的参加者、未成年人等当宽则宽,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共发现和纠正漏捕520人,纠正漏罪341项,纠正漏诉24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4件;对公安机关未以涉黑恶案件移送,审结时认定为涉黑恶案件的有256件,对以涉恶移送的1272件4921人进行审查,认为不能认定为涉恶的有249件,对部分案件因认定涉恶证据不足的予以退回补充侦查;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共提出抗诉14件175人,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接下来,湖南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咬定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不放松,紧紧围绕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及其后面的关系网、‘保护伞’和经济基础,深挖彻查,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发展,不夺全胜,决不收兵。”印仕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