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集中宣判27件涉黑涉恶案件 185人获刑

2019-02-26 15: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鼎峰 邱杨雨生] [编辑: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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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2月26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邱杨雨生)2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省内部分法院开展第6次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共宣判涉黑涉恶案件27件,185名被告人获刑,其中54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判处财产刑共计323.8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受理纳入专项斗争台账管理的案件1355件6034人,审结1058件4669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7人,对恶势力头目张议、张华佰判处死刑,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文烈宏判处无期徒刑。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金额3亿余元,不动产200余项。审结“保护伞”案件5件,无一判处缓免刑。

此次集中宣判坚持依法从严,对非法传销、暴力劫取被害人财物的三个恶势力团伙的头目王文学、牛得草、陈洪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到十一年不等的刑罚。坚持除恶务尽,对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的彭驰恶势力犯罪集团,死灰复燃的“滚筒帮”曾薛恶势力团伙,从严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到四年不等的刑罚。

同时,注重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组织卖淫的魏志龙团伙,判处罚金共计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注重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从严惩治暴力垄断湖南醴陵至广东普宁、汕头客运市场的黄志坚恶势力犯罪集团,净化交通运输市场。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文生表示,2019年是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准确认定黑恶犯罪,既不拔高也不降低;强化调查研究,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度剖析,查找社会管控薄弱环节、行业治理弊端,研究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对关系网、保护伞案件线索的核查力度,对于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从严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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