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型”探索下的绿色崛起
制图/刘也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唐婷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
初冬时节的潇湘大地,漫江碧透、层林尽染。行走三湘,蓝天、河流、峰峦、花丛,处处是撩人心弦的斑斓画卷,映射出湖南建设两型社会、矢志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
时光回溯到2007年12月14日,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长株潭两型试验区”)。
这是湖南人民梦寐以求的首块“国”字号金字招牌,是湖南后发赶超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
以此为起点,湖南勇担国家使命,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为龙头,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上奋力奔跑,率先探索了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推动全省产业结构变“轻”,发展模式变“绿”,经济质量变“优”,书写了绿色发展的湖南答卷。
1 先行先试,“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子”
2011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湖南考察时指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你们抓得早,抓得主动,抓出了效果,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希望继续探索,为全国提供借鉴和经验。”
“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这是中央对湖南的高度肯定,也是湖南绿色发展的自觉求索。
湖南紧紧抓住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这一最大政策和机遇,对长株潭两型试验区改革建设进行精密的顶层设计,构建了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总体改革方案为龙头,14个专项规划、10个专项改革方案、17个示范片区规划和87个市域规划组成的多层次、全覆盖的改革建设规划体系,形成了两型改革“路线图”。
这场国家试验中,湖南敢闯敢试,勇吃“螃蟹”。第一个为两型试验进行地方立法,颁布《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为两型社会建设保驾护航;划定独一无二的长株潭生态绿心,禁止和限制开发区面积高达89%,先后制定出台“一规划一条例”进行保护,开全国先河。
党的十八大后,湖南又在全国出台首个省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为龙头,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揽两型社会建设和绿色湖南建设。
八大类制度创新,100多项原创性改革,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50多项“国字号”改革试点花落三湘,两型采购、两型示范创建、两型标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等一批改革经验上升为全国经验——这是湖南用10年时间书写的“两型改革篇章”。
“谁多消耗、谁多买单”。2012年,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改革“破冰”。这一年的2月,长沙率先打破“一刀切”水费模式,全面推行阶梯水价;7月,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12月,长株潭三市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数年实践,湖南资源性价格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多排污就得多花钱”。2011年,长株潭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2014年扩展到湘江流域八市所有工业企业,先后批复成立省交易中心和9个交易所,累计实施市场交易近1000次,收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交易金额均过亿元。用市场之手引导节能减排,为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
综合运用政府两型采购、绿色信贷、绿色电价、两型认证等新机制,湖南大力推广清洁低碳技术,发展两型产业。仅“十二五”期间,全省两型采购超过4800亿元,拉动9600亿元社会需求。
以两型试验区为依托,长株潭城市群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以市场力量和政策激励带动科技创新,在轨道交通、超级杂交稻等领域催生了一批世界领先的原创技术和产业,打出了自主创新的响亮“名片”。
从蓝图到现实、从理念到实践、从“盆景”到“花园”。以绿色规划为引领、绿色改革为动力、绿色治理为重点、绿色转型为目标、绿色共建为依托,10年来,湖南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形成了两型社会建设的“长株潭模式”、自主创新的“长株潭现象”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长株潭样本”。
数据显示,2017年,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实现GDP2.8万亿元,是2007年的4.04倍,年均增长11.8%;2017年,湖南省单位GDP能耗比2007年下降42.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连年超额完成国家任务。
2 治污攻坚,闯出绿色发展新天地
天蓝、水净、地绿,是三湘儿女的迫切期待,是湖南两型试验的矢志追求。湖南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与决心,向污染宣战,打响了绿色治理“攻坚战”——
打好以湘江为重点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消除水污染的“心腹之患”;
打好以长株潭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消除大气污染的“心肺之患”;
打好以土地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消除土壤污染的“心头之患”。
湘江,湖南的母亲河,贡献了全省75%的GDP,却也背负着60%以上的污染。从水污染综合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到重金属污染专项综合治理,再到省“一号重点工程”,湖南打出一系列治污“重拳”,誓还湘江千里碧水!
湘潭竹埠港、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郴州三十六湾,成为湘江流域污染治理的“主战场”。堵源头、治沉疴、畅河道、建制度、调结构……仅近5年来,全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468亿元,累计实施重点治理项目2768个,淘汰关闭涉重金属污染企业1182家,退出2273户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5平方公里,复绿矿山1500多公顷,新增造林面积500多万亩。湘江治污力度之大、监管执法之严、环境变化之大前所未有。2017年,湘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到97.2%。如今,湘江保护与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又向“一湖四水”全面延伸。
“如今的天真蓝,每天晨跑都可以大口呼吸新鲜空气。”长沙市民唐娟娟是名跑步爱好者,每天早晚沿着湘江大道慢跑,是她最惬意的事情。来自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数据,验证了唐娟娟的感受。今年1-10月,长株潭区域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2%,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
蓝天白云常现的背后,是全省特别是长株潭城市群对大气污染的重拳出击、标本兼治。湖南将每年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明确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构建联防联控机制,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为重点,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不符合产业政策等严重污染环境的“散乱污”企业一律依法提请政府实施关闭;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偷排、超标排放的,一律严肃查处;对适用行政拘留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一场场“蓝天保卫战”的打响,带来了更多的民生福祉。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湖南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在全国率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省市两级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全省,探索出“分户减量、分散处理”和“以县为主、市级补贴、镇村分担、农民自治”模式,被誉为“农村生活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
10年来,长株潭三市生态环境和全省同步改善:长沙荣获“全球绿色城市”等荣誉,跻身全国“十大幸福城市”排行榜。株洲实现由“全国十大空气污染城市”到“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蝶变。湘潭被评为“全国污染减排与协同效应示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
3 融入人心,奏响两型共建“大合唱”
11月下旬,走进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铺镇光明村,一幅美丽的两型图景呈现眼前:
蓝天碧水之间,青砖、灰瓦、白墙的农家小楼错落有致,太阳能路灯分列道旁,自行车道环山而上,污水通过人工湿地净化、垃圾实施分类处理……以创建全省首批两型村庄为契机,光明村从传统村落蝶变为生态新村,每年仅接待境外游客就达上万人。
什么是两型,怎么建两型?在长株潭两型试验区获批之初,人们多有困惑。试验区在全国首创性地提出并开展两型示范创建活动,将两型标准化、具体化、普及化,打造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两型样本,将每一个社会“细胞”动员起来,把绿色发展理念变成全社会的行动,奏响了示范普及、绿色共建的“大合唱”,深刻回答了什么是两型社会、怎样建设两型社会、建成什么样的两型社会等问题。
试验区先后编制70多个标准、规范、指南,在机关、学校、企业、小城镇、村庄、社区、农民合作社、门店、景区和家庭广泛开展两型创建,领域涵盖全社会生产、生活、消费的各个环节。如今的三湘大地,两型景区、两型企业、两型园区、两型村庄、两型学校如繁花盛开,成为一道道独特的风景线。
“你会正确喝水吗?你会识别地沟油和打蜡大米吗?你会清洗蔬菜、水果吗……” 每年,长沙市两型公益宣讲员仝娟要讲10多场讲座,从日常生活点滴出发,与社区居民分享如何践行低碳环保生活。如今,对湖南人来说,两型早已融入日常,融入生活,成为深入人心的行动自觉。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正如国家发改委在评估报告中指出的,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实践,不仅带来了看得见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变化,也带来发展理念、生产生活方式等看不见的变化;不仅对当前湖南的转型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和明显作用,也为未来湖南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具有决定性的基础;不仅是湖南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特色,也是全国实践科学发展的先行示范。
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易春阳感慨地说,10年前,在全社会都争速度、比GDP的大环境下,湖南省委、省政府远见卓识地拿出湖南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株潭城市群来探索两型社会改革建设,殊为不易。正是历届省委、省政府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决心,十年如一日的艰辛探索,成就了两型十年开花结果。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部署,不断深化改革试验,确保圆满完成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三阶段改革任务,向中央交出“两型”答卷。
■相关链接:
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大事记
2007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行文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9年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及附件《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
2011年4月,湖南省委下发《关于成立中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11年12月,长株潭两型试验区改革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目标任务。
2012年3月,湖南省政府发布《湖南省“十二五”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2年11月30日,《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长株潭城市群18个专项规划全部完成编制。
2016年11月,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圆满完成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实现第三阶段良好开局。
至2020年,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将完成第三阶段改革任务,向中央交出“两型”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