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纪检监察机关40年立案查处案件37万余件 处分党员干部35万余人
湖南纪检监察机关40年立案查处案件37万余件
处分党员干部35万余人
华声在线11月26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廖远哲 陈壮)改革开放40年,湖南正风肃纪反腐成效卓著,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庆祝改革开放40年第20场新闻发布会。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李宗文发布40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成绩、亮点特色。
据发布,40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两手抓”“两手硬”,坚决惩治腐败的旗帜立场始终如一,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毫不动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7万余件,处分党员干部35万余人。十八大以来,全省立案数、处分人数分别约占40年来总数的27%、28%。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肩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围绕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名片越擦越亮,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991起,处理党员干部17591人,处分10239人。
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84449件,立案101621件,结案981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205人,其中开除党籍15341人。极大释放了反腐败零容忍、无禁区的强烈信号,有力形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强大震慑,有效推动了湖南政治生态向上向善,赢得了党心民心和社会的广泛赞誉与高度评价。
40年来,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由恢复重建初期的92人发展到现在的2.7万余人,纪检监察机构覆盖全省,涌现大批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湖南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巡视巡察成为党内监督重要利器,派驻监督全覆盖实现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