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一纸户籍,书写城乡变革
2003年——
一纸户籍,书写城乡变革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何金燕
【事件】
2003年10月28日,湖南省委、省政府颁布《湖南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旨在逐步建立新的、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统一称为居民户口,并逐步制定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
【亲历】
一纸户籍,如影随形,记录城乡变革,书写万千家庭的生活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远离乡土,进城闯荡。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束缚,当时的情况却是——“一纸户籍,一道鸿沟”。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何绍辉告诉记者,过去,除非是参军、升学、招工、招干,农业户口往往很难转为非农业户口,农民也难以成为市民。一个人即便在城里工作、生活几十年,如果不能满足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其他条件,也难以将户口迁入城市。
“户口本上虽 ‘一字之差’,待遇却是‘天壤之别’。” 何绍辉说,以往,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就业、就医、社保等方面待遇千差万别。
1986年,朱丽霞进入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管理1000多人的集体户口,专门给单位员工办理户口农转非。
朱丽霞回忆,那个年代,城市集体户口很抢手。单位员工除非身体不适或丧失劳动力,其配偶的农业户口才可能转入单位集体户口,才能享受单位分房、子女入学就业等福利。员工填写完《农转非申请表》后,单位会去员工户籍所在地核查,再经派出所、公安局层层审批。从申请到办理完户口转移,需要一年时间。
“我们公司情况特殊,很多施工人员派驻外地搞项目,一待就是两三年,经常在项目上和当地农村女孩结婚生子。而项目结束后,他们又不得不回城工作,其配偶户口转移成了难题。”朱丽霞说。
为了给农民进城开启“希望之窗”,湖南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按下“快进键”,替户口簿“松绑”。
2003年10月28日,湖南省委、省政府颁布《湖南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对于当年的这一变革,朱丽霞深有感触。她告诉记者,户籍制度改革打破身份“藩篱”后,员工能自由恋爱、安居乐业。
随后10余年间,我省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购房落户、投靠落户等政策不断放宽,越来越多外来人口进城务工。这些城市建设者的亲属也在城中圆梦,找到了安全感和归宿感。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我国实行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模式,退出历史舞台。
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户政工作处处长龚德华说,户籍改革,不仅是“一纸之变”,更要填平“待遇鸿沟”。自湖南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以来,一大批惠民利民举措落地见效。
湖南率先在全国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基本实现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均已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
湖南城乡户口性质不再有别,进城落户不再是梦,基本公共服务不再有差别,转移人口权益保障不再“没谱”。
去年7月,受省委改革办委托,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教授肖万春带领团队,对湖南省户籍制度改革进行第三方评估。
评估报告显示,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后,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截至2018年8月底,全省户籍人口7324.57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2463.19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3.63%,比2015年底增长5.5%,比2014年底增长11.42%。
户籍制度的变迁,让湖南人更清晰看到通往中国梦的希望之路。改革的稳步推进,有力回应了全省老百姓满满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