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建立4级湖长制体系 年底前湖长制覆盖所有湖泊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钱娟]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26日讯(记者 钱娟)穿城而过的湘江,星罗棋布的湖泊,纵横交错的水系,构成了长沙得天独厚的水生态、水风貌。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在全市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长沙将全面建立市、区县(市)、乡(街道)、村四级湖长制体系,2018年底前在全市所有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到2020年,全市所有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市、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4%以上。

谁来管?

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制体系

有了山,城市就有了脊梁;有了水,城市就有了灵气。提起长沙的湖泊,不仅有耳熟能详的月湖、团头湖、年嘉湖、跃进湖等,也有洋湖、梅溪湖、松雅湖等一大批后起之秀,湖泊湿地生态系统,不仅是水禽和鱼类的乐园,也是长沙市民休闲游乐的后花园。

守护半城湖水满城景,长沙的湖泊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今后长沙所有湖泊将配备湖长,“城市之肾”将有 “贴身管家”。“最高层级湖长是湖泊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市河长办负责人介绍,《意见》为长沙实行湖长制明确了责任人:湖长制工作将全面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相关区县(市)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各级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其中,跨市、县的湖泊由市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乡的湖泊由县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村的湖泊由乡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按照湖泊名录和跨行政区域情况逐级明确湖长,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同时,各级湖长名单将通过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湖泊显著位置设立湖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管什么?

实行网格化管理划清“责任田”

湖长管什么?《意见》聚焦全面推进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治理与修复六个方面,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根据湖泊功能定位分类施策,科学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职责划分,湖泊最高层级湖长负责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分级分区明确湖长责任,制定一湖一策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下级湖长巡湖履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乱占岸线、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其他各级湖长按行政区划和管理现状明确水域岸线管护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无缝连接的责任体系,按照上级湖长要求组织湖泊管理保护工作,抓好湖泊保护问题专项整治。

《意见》要求,各级湖长要加强日常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运用航空航天遥感等现代测绘技术对湖泊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和洲滩以及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活动。对涉湖重大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怎么管?

以问题为导向打好 “组合拳”

管湖、治湖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生态优先,注重湖泊生态修复与休养生息,鼓励创新湖泊管理模式,完善湖泊分级管理、管养分离、精细管理等措施,实行湖泊网格化管理,凝聚兴水、治水合力。

根据《意见》,将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开展湖泊划界,控制开发利用,将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优先保护区,严格管控湖区围网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2020年底前研究制定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行占补平衡制度。强化采砂整治,全面禁止湖泊采砂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

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完善水量调度方案,确保湖泊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保障湖泊生态用水。严控入湖排污总量,2018年底前,完成入湖排污口整治;到2020年,建立以水域纳污能力倒逼陆域污染减排的机制,严格按照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设置并监管入湖排污口。同时,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开展造纸、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超标排放整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到2020年,确保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深化城乡生活污染治理,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养殖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湖泊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19年,完成环洞庭湖区整治验收工作。到2020年,市、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加强湖泊周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全市重要垸内湖泊沿岸1000米范围内实现畜禽退养。

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及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20年,所有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开展湖泊垃圾整治,全面清除湖泊内堆积的废弃物,到2020年,确保湖泊垃圾有专人清理,实现全部湖泊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湖岸无垃圾的目标。

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科学规划湖泊生态功能分区,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2020年底前,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对已侵占破坏的湿地全部退出并完成修复;加快实施退耕还湿、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4%以上。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严格执行禁捕制度。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及栖息地修复,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同时,将开展沟渠疏浚,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湖区沟渠塘坝清淤,逐步恢复水系的自然连通,到2020年,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的要求,完成全市大中型沟渠、大小塘坝清淤疏浚,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生态活水网络,增强储水输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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