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陈淦璋 周云武
6月25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提出9条措施,以保障刚性购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自6月26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了解到,《通知》从保障市场供应、严格购房条件、加强户籍管理、强化销售监管、调整公积金和税收政策等多方面着手,形成政策叠加,强化“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严惩“捂盘惜售”,推动一大批商品住房集中入市
《通知》指出,全面建立在建楼盘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商品住房入市。在建楼盘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捂盘惜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按长沙市政府通报最新数据,目前全市已监制价格未申办预售住宅面积有245.53万平方米,近2万套;已监制价格达到预售条件、未及时申办预售许可的项目有33个,共132.67万平方米。预计具备预售条件的项目将集中在6月至7月入市。
《通知》同时明确,严格落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安居型住房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采取限房价方式供地。全面清理闲置土地,严厉整治囤地惜建行为,加强对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的清查督办,依法依合同强化对闲置土地清理的刚性约束。
加强购房资格审查,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此前的长沙楼市,有一些打着“刚需”幌子的购房者,带着“买到即赚到”的心态投机炒房。媒体曝光了85岁老人和12岁小孩购房的现象,以及存在的企业购房和部分家庭通过离异来获得购房资格等问题。对此,《通知》指出,在长沙市限购区域(除浏阳市、宁乡市以外的行政区域)内,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资格审查。
长沙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长沙市户籍成年单身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长沙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
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
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加强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管理,严查户口迁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投机炒房心态推动下,有些人明明没有购房资格,却想方设法钻政策的“空子”,在户口、个税证明方面造假;还有些人耍起了小聪明,通过购买杂屋、购买格子商铺的形式非正常落户。
《通知》要求,加强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管理。严格户口迁入政策和落户条件,实行“一房一户”,租房落户、务工落户、投资兴业落户等须提供就业证明且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严把审批关,从严查处户口迁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这意味着,落户长沙市的门槛也有提高。而据了解,长沙多部门近日开展联合行动,及时查处违规落户炒房等问题,目前已对违规落户浏阳的92人作出退回原籍的决定,并查处一起伪造户口簿、身份证购房案件。
《通知》强调,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长沙市稳定就业,或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在长沙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长沙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通知》同时明确,对符合长沙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其购房资格、住房公积金使用可不受相关限制,但须取得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认定。
严禁销售炒作,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前严禁组织认筹活动
随着长沙市预售推盘加快,市场供求关系得到一定改善。以今年6月23日开盘的梅溪湖金茂湾项目为例,共推出了452套房,认筹人数为467人,中签率达到96%以上。
为强化今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监管,《通知》明确了“三个严禁”,即严禁销售炒作,对参加楼盘摇号的人数应进行有效控制,优先限购区域内首套刚需购房者摇号、购房;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任何形式蓄客和收取认筹金,在取得预售许可前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认筹活动;严禁捆绑销售、变相涨价等违规销售行为。
调整公积金和税收政策,使用公积金购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通知》要求,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偷逃税行为。严格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加强楼盘销售监管,加大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了解,今年6月4日以来,长沙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多次出动,对230家中介门店及其机构总部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存在无备案证、无经纪人资格证、无房源委托协议、无业务记录、未按要求保存经纪服务合同、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115家中介门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关门停业整顿。6月21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召集1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召开联合执法集中约谈会,并责令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湖南中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所有门店停业两周,关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