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新规:全装修房公共部分装修等不计入全装修价格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6月19日讯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价格核算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

《通知》规定,公共部分装修、普通入户门、室内排水、强(弱)电的配管、配线,应计入毛坯房价格,不计入全装修价格。其他费用包含设计费、监理费、检测费、预算核算费等,其总额不超过工程费的3.0%。

标准工日单价140元/天

《通知》指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部分价格(套内装修部分),须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核算。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长沙建设工程造价网咨询单位抽选系统中随机抽选。

同时,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价格核算,应编制工程量清单。清单内容描述需注明装修内容、部位、其中主要材料及洁具、家具、橱柜、电气设备应标明品牌、规格(设备还须标明技术参数)、材质颜色、型号、产品系列号。

“经对消耗量标准中的工日量与市场实物量工资单价对比测算,全装修价格核算时,消耗量标准工日单价(包括安装、装饰)按140元/天计算。”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公共部分装修等计入毛坯房价格

6月7日,《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出炉。不过,对于“公摊面积”是否纳入全装修标准,细则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这一问题,《通知》强调,全装修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按实际价格计算(不得高于本市市场实际零售价格);公共部分装修、普通入户门、室内排水、强(弱)电的配管、配线,应计入毛坯房价格,不计入全装修价格;其他费用包含设计费、监理费、检测费、预算核算费等,其总额不超过工程费的3.0%。

此外,对于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通知》也做出了严格的要求。

长沙全装修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

细则对“双限地”做出了上限标准,那普通地块该如何处理?

“此外,对于之前的项目公共部分按全装标准计算的该如何处理,细则也未明确规定。”一名房企负责人表示,“补丁之后应还有补丁,长沙全装修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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