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高等院校服务脱贫攻坚指导意见
招生计划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
华声在线6月8日讯 我省高校将成为服务脱贫攻坚的“中坚力量”。昨日,省教育厅、省扶贫办下发《关于高等院校服务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我省高校将立足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发挥高校学科、人才、科技、校友等综合优势,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人力资源提升。努力争取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毕业生首次就业率接近或达到10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实施就学脱贫工程
《意见》提出,将实施就学脱贫工程。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三类专项招生计划占全省一本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8%。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扶贫培养计划覆盖全省所有贫困县,招生计划增加到1000人以上。扩大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绿色通道”招生规模,初步按照500人的规模编制年度招生计划。鼓励高职院校通过单招计划单列,定向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推广“芙蓉月嫂”培训模式,充分利用高校优质培训资源面向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帮助贫困人口提升脱贫能力。配合省扶贫办、人社厅等有关部门每年完成约9.1万名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鼓励大学生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每年招募100名左右具备保送研究生资格、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中小学等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服务,经费保障由相关高校安排,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标准执行。
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
各高校要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结合贫困地区区域特色,在贫困地区建立产业试验示范基地、智慧农业示范基地、文旅创客空间等扶贫基地。高校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依托扶贫示范基地长期驻村开展工作,打通高校扶贫产学研用“最后一公里”。
通过“点对点”对接供应、“面对面”联合采购、“一体化”平台规模运作等形式,在质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加大高校面向贫困县采购农产品的比重,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县农产品,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农户稳定增收。到2020年,在有条件的贫困县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高校“订单式”农产品直供基地,使贫困地区农产品成为高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的重要渠道。搭建校县供需信息发布和管理网络平台,建立完善农产品仓储、检测、物流等相关配套服务体系,实现“以购代捐”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网络化。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