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通报8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清源五溪公众号]

日前,怀化市纪委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辰溪县田湾镇选场村党支部书记谢成柏等人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及套取扶贫资金案。

谢成柏担任选场村党支部书记和谢明兆担任村委会委员期间,选场村不顾群众意愿,盲目发展产业,致使国家、群众利益造成损失;不按规定公开、公示村级财务(2015年至2017年),侵犯群众知情权;评定贫困户不精准,不走程序,不按规定评定贫困户,共清退出不符合条件贫困户26户102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不按规定实施村稻花鱼项目,致使村集体收入造成损失。选场村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及扶贫财政资金73.9185万元,挪用各类财政资金32.1097万元,谢成柏负主要领导责任,谢明兆负有直接责任。在选场村实施的危房改造整体推进项目工作中,辰溪县危改办原主任龚勋、田湾镇党委委员雷鸣、镇纪委副书记伍卓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致使危改补助资金被套取,负有重要责任。对于在选场村实施的养牛扶贫项目工作中,辰溪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唐希欧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致使扶贫项目资金被套取,负有重要责任。2018年4月26日,谢成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谢明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龚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雷鸣、伍卓、唐希欧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溆浦县原北斗溪乡国土所所长陈易军滥用职权案。

2008年至2015年,陈易军利用管理辖区内土地职务之便,采取未开票或者多收钱少开票等手段,从屈某等52户村民收缴违法用地罚款和建房测绘费、代办费等费用共计225930元,未按照相关规定上交到县国土资源局,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3月28日,陈易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中方县接龙镇林业与水利服务中心负责人谢开理索拿卡要案。

2017年底,谢开理在具体负责该镇2018年度生态护林员岗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中,利用其职务便利,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向推荐的生态护林员每人索要3000元的“办事费”,共计索要钱财6.6万元。2018年4月15日,谢开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沅陵县官庄镇叶家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叶承宽工作失职案。

叶承宽在叶家山村2014年的贫困户认定评议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到位、程序不到位,造成该村不符合政策的3户纳入贫困户;对本村易地搬迁贫困户摸底不准,导致该村1户易地搬迁户多享受1套安置房。2018年2月11日,叶承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机局工作人员、驻林冲镇地习村扶贫工作队原副队长徐明龙工作失职案。

2016年,徐明龙明知林冲镇地习村村支两委违规扩大扶贫资金享受范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及时报告,并编造虚假资料向县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报账扶贫项目,致使该村非扶贫户享受国家财政扶贫资金11.39万元。2018年3月23日,徐明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会同县公路管理局驻金子岩乡木栗溪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包文强作风不实案。

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会同县督查组明察暗访时发现,包文强未认真履行工作队队长职责,未按驻村规定驻村住宿、出勤,其住处房间内未发现相关生活用品。2018年 4月 4日,包文强受到警告处分。

七、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平茶镇民政助理员吴万富不及时发放低保资金案。

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吴万富任平茶镇民政助理员期间,没有及时发放部分低保户资金,截至2017年11月2日,仍有17250元低保资金未发放到位。2018年4月20日,吴万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八、通道侗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正科级干部李保富收受红包礼金案。

2016年,李保富在担任双江镇原党委专职副书记期间,双江镇生棋村申请到养羊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时任生棋村委会主任蒙永松送给李保富5000元现金作为感谢费,李保富予以收受。2018年4月25日,李保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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