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万检新
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将于1月21日召开。
回顾刚刚过去的2017年,湖南以坚强的政治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波澜壮阔,仿若昨天。
一张张“成绩单”,彰显了湖南各级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和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
2017年,是强化“四个意识”、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一年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017年,紧跟中央步伐,在省委率领下,湖南各级大力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整治阳奉阴违、政令不畅等问题。
省委把抓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上率下,从省委严起,从省委常委做起,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
从第一时间出台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到出台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省委全会工作规则、省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再到出台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具体措施和办法,省委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担当,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
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担负起监督责任,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得到净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据统计,仅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全省就有322件、涉及322人。问责倒逼下,管党治党的压力级级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2017年,是力度不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一年
正风反腐,涓流莫轻。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无论是“大腐败”还是“微腐败”,都在坚决纠治之列。
2017年,湖南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突出“三种人”,体现了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846件,结案25032件,处分24619人。随着蒋益民、周符波、汤新华、方亦兵、唐国栋、刘佩亚、张湘涛、杨跃涛、张常明、周建雄、刘运武、宋伟杰、龙秋云等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落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态势进一步巩固。
境内境外都不是“避罪天堂”。反腐追逃布下“天罗地网”,全省共从国内外追回89人,追回赃款9000余万元。
“老虎”要重拳出击,“苍蝇”乱飞也要拍。全省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9269件,处理23503人,追缴资金近4亿元,退还群众资金6668余万元。随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等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互联网+监督”平台并网运行,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2017年,是持之以恒纠“四风”、治陋习不断落细落实的一年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惟有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才能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2017年,湖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全省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4期1815起。
省委制定省内公务接待中禁止饮酒、进一步简化公务接待、规范新闻报道等“六条禁令”;省纪委机关出台20条规定;各市州层层制定相应改进办法。全省在坚决整治吃拿卡要、乱作为等老问题的同时,严查违规公款吃喝特别是违规用酒问题,处理24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人。
省委还出台《市县党政正职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关于克服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的规定》,严肃查处“驻村不住村”、“数字脱贫”等突出问题,对有关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约谈、限期整改。
这一年,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坚持挺纪在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既驱“害虫”又护“森林”。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占到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017年,是迈向全覆盖、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的一年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7年12月11日,全省首个县级监委洪江市监委挂牌后,仅仅38天,县市两级监委全部挂牌运行。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盘棋”推进,“一张图”施工,“一股劲”开局。
这一年,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新一届省委开展两轮巡视,发现各类突出问题1200多个,移送问题线索241件,立案查处省管干部14人、处级干部27人。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全部设立巡察办,共有巡察组397个,不断打通党内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随着省市县纪委派驻监督的全覆盖,县乡纪委一体化建设和省属高校、国有企业纪检组织建设的不断推进,湖南的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立体化监督网络不断“织就”。
一头严治标,一头抓治本。新的号角即将吹响,全面从严治党路上,湖南正重整行装再出发,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