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快速前行
——访张家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虢正贵
湖南日报记者 沙兆华
法治建设是旅游业健康发展、长兴不衰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张家界市紧紧围绕“旅游胜地梦全面小康梦”目标,把依法治市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旅游业发展、改革、管理各个环节,确保“对标提质旅游强市”发展战略,推动张家界旅游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快速前行。近日,张家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虢正贵谈到旅游发展与法治建设两者关系时如此表示。
虢正贵表示,近年来,以大力建设“法治张家界”为引领,张家界先后荣获2013年“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核心景区所在地武陵源区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法治区县创建先进单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和严格执行“四公开”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制度、领导干部履行法治责任考核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大大增强领导干部和各级各部门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有序推进旅游综合改革,成为“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组建市区(县)两级旅游和外事侨务委员会,设置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旅游公共设施建设、重大灾情疫情和应急救援、旅游商品、旅游交通、智慧旅游等工作全面统筹。
依法加强行业管理,以法治思维全力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不断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修改完善和全面推广各类旅游合同范本,引导广大游客善于运用民事规范解决纠纷,引导旅游企业自觉履行《旅游法》规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坚持开展“平安满意在张家界”专项整治活动,实行旅行社约谈、案件处理通报和曝光、行业自律等制度,推进“1+N”全域旅游监管模式创新,工商、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均成立专门旅游工作机构,两区两县均成立旅游速裁法庭,在旅游景区实施巡回审判,严格依法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查惩处力度,促使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以底线的意识确保旅游发展健康可持续。虢正贵表示,全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保护张家界的绿水青山、保护全世界的自然遗产成为全市干部群众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建设生态张家界、绿色张家界,出台《关于贯彻〈绿色湖南建设纲要〉加快绿色张家界建设的实施意见》《张家界生态市建设规划》以及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重污染天气会商联动机制和环保公安联络制度,组建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案件侦查支队,专门负责打击环保、食药领域违法行为。201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39件,依法划定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处,完成86家矿山治理任务,全市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2.4个百分点,林地保有率达100%,湿地保护率达82.3%,成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绿色旅游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