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委书记谈法治】曹炯芳:打造“法治湘潭”城市名片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沙兆华]

打造“法治湘潭”城市名片

——访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

湖南日报记者 沙兆华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面对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近日,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在接受采访中表示,湘潭将立足资源禀赋,进一步发挥优势,打造一张“法治湘潭”城市名片,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新进程。

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曹炯芳表示,湘潭市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厉行法治。2016年,湘潭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硬性约束”具体措施化,建立了法治湘潭建设市级领导联点工作责任制,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在8个县市区(园区)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联系点,以推进法治建设能力提升、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实践、强化法治建设督促检查、开展法治建设调查研究、总结法治建设先进经验为着力点,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把立法程序关、质量关,确保立法与改革发展同频、与人民期盼相符。湘潭市自2015年12月正式获批为我省首批可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以来,立法工作开局良好,立法队伍初具雏形,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日趋完善,立法能力明显提升。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曹炯芳表示,应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协同推进。决策正确是最大的智慧,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为此,湘潭市不断完善和改进党委领导方式,将全国首创的“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法治创建活动写入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的实施方案》,依法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领导,严格按制度规定议事决策,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在“大美湘潭”建设中,每一项决策,我们都要想一想决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切合群众需求。坚持依法行政,特别是抓住“法外无权”这个核心,在全省率先开展委托乡镇执法工作、率先启动行政权力流程清单建设、率先制定出台政府立法的相关办法、率先制定出台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等相关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公正司法,司法工作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湘潭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并着力解决立案难、执行难、化解信访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2016年,湘潭市获得“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表彰,这是湘潭市开展普法工作30年来首次荣获的最高殊荣。如何将这块“金字招牌”发扬好、传承好,湘潭市依托丰富的红色文化和传统文化资源,已斥资1700万元精心打造了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将其作为广大干部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载体,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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