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湖南出台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湖南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湖南将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重点采取10项举措,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计划》指出,要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2017年底前,实名制管理覆盖4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7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到2017年底,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9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同时,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在银行建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17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6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8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据《计划》,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在元旦、春节和其他关键时点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对举报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办快结,做到欠薪案件限时清零。
同时,2018年底前,推动各级政府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