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湖南篇

【绿水青山新湖南】环保执法威力大 湖南环境污染事件逐年下降

[来源:华声在线]

全省已设置省控及以上级别的地表水水质常规监测断面419个。

华声在线记者 张鼎峰报道

“我们这里有人非法处理医疗废物。”2016年4月,汨罗市环保局接到市民来电,反映在汨罗市古培镇杨柳村境内,有人非法从事医疗废物收集、破碎、加工。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在仇某的废塑料破碎加工厂,执法人员发现院子里露天存放大量注射器、输液器、输液袋、输血袋、医用针头和手套等组成的医疗废弃物。此类情况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环保执法人员当即向公安机关通报。

汨罗警方迅速派出警力将仇某等人控制,对现场进行搜查,将还未破碎和破碎成半成品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过磅和转移。经地磅测量,扣押、转移的医疗废弃物重达52吨。现场使用过的输液袋上都贴有所属医院贴牌,显示其来源于衡阳、益阳、湘潭和湖北远安、襄阳等地。

经公安部门侦查查明,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7日期间,仇某与霍某等合伙,未办理任何相关资质,在仇某院子开设输液袋破碎加工作坊。今年3月,汨罗法院正式宣判,12名被告人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近25万。

这是湖南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2015年我国出台了新环保法,因其对破坏环境行为制定了严格的惩治措施,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湖南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综合运用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和司法移送等新的执法手段,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据统计,2015年至今,湖南共立案查处6245起环境违法案件,罚款2亿多元,按日计罚案件52起,查封扣押案件562起,限产停产案件694起,办理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684起,办理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5起。

特别是今年1-8月,全省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545件,同比增长343%,罚款总额13210万元,同比增长370%,案件数量和罚款总额分别位于全国第9位和第13位。

除了严惩违法行为,湖南还完善监管监测体系,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湖南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及大气、水、土壤等主要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湖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湖南实施了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已设置省控及以上级别的地表水水质常规监测断面419个,大气自动监测站点172个和土壤环境监测点位2037个。

此外,湖南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2014年以来省本级累计接到信访和举报投诉案件7136起,信访受理率达100%,案件办结率为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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