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丨湘潭历版总规回顾和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来源: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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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成果解读

一、湘潭市历版总规回顾

1950年湘潭建市(县级市)以来,一共组织过六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修订工作。其中以法定形式确定的有三版,分别是《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1979-2000年)》(简称第四版总规)、《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1986-2000年)》(简称第五版总规)、《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简称第六版总规)。这几版总规在引领城乡发展、配置城乡空间资源、统筹安排各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指导了湘潭城市建设和发展。

1、第一版总规(1954年)

配合中南车床厂等工厂选址而进行的粗线条规划,规划确定了雨湖公园、湘潭大桥选址,总体布局比较合理地作到了将工业成组、成区布置,同时将性质相同和生产协作较密切的工业相邻布置,对湘潭的城市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2、第二版总规(1956年)

遵循青岛会议精神,仍然以厂址选择为主。对河西、下摄司、板塘铺等工业板块进行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按确定的规划建设城市,保持了规划的连续性。规划人口33万人。

3、第三版总规(1958年)

集历年规划方案综合而成,主导工业定厂投产,城市功能分区明确,严格按规划实行城市整体性日趋明显。

4、第四版总规(1979-2000年)

1979年,湘潭市组织编制第四版总规,并于1981年10月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本版总规确定了湘潭市的城市性质为湘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机械、冶金为基础,轻纺、电子工业为发展重点的工业城市。本版规划了合理的交通模式、城市结构模式、提出了城市中心的概念。规划近期(1985年)人口规模为36万人,远期(2000年)人口规模为45万人。

5、第五版总规(1986-2010年)

1983年,行政区划发生重大调整,原属湘潭地区的浏阳县划归长沙市,醴陵、攸县、茶陵、酃县划归株洲市,湘潭实行市管县体制,湘潭县、湘乡市划为湘潭市管辖,第四版总规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市委市政府着手编制第五版总规,并于1988年定稿,1991年9月5日经湖南省政府批准。第五版总规确定湘潭市的城市性质为以机械、冶金工业为基础,以轻纺、建材、食品工业为发展重点的多功能、开放型、现代化、园林化的工业城市,力争发展成为湖南省的科研、文教中心之一。提出了以河西、岳塘、板塘三大片为中心的一城多点的城市网络体系。确定了以湘江为主轴沿长潭路向北发展,适当地向西和向南延伸的城市发展方向。明确了县城搬迁。近期(1990年)人口规模为38.76万人,远期(2010年)人口规模为79.5万人。

6、第五版总规调整(1996-2010年)

1996年,为应对行政区划的进一步调整(1990年韶山撤区建市,1992年湘潭市城郊区由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五个行政区以湘江为界调整为雨湖、岳塘两个行政区),更好融入长株潭城市经济综合体,湘潭市对第五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湘潭市的城市性质调整为长株潭城市经济综合体的核心城市之一,是集商贸、科教于一体的多功能、开放型、园林化、现代化的综合性工业城市。规划强化了区域观念、可持续发展观念和城市特色观念,提出了以河西、河东、易俗河三片一中心(规划的城市中心)为主体,采用快速交通联结外围七个规划组团的组团式结构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城市中心区的范围。规划2010年人口规模85万人(含楠竹山镇)。

7、第六版总规(2010-2020年)

第六版总规于2001年启动编制,伴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建设,湘潭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湘潭市第五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和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均无法适应城市建设以及国家宏观政策形势的新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始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8年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2008年进行了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务院,于2010年2月5日获国务院批复。该版总规把湘潭市的城市性质定位为长株潭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教和旅游城市。从市域、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进行了规划。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分别为近期(2010年)85万人、85平方公里;中期(2015年)95万人、95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110万人、110平方公里。

每版总规的修订都是基于不同时代背景下,由于宏观政策形势等外部因素影响而进行的。随着历次的修订,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性质由单一性向综合性转变,由地方性向区域性转变,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也朝着更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规划实施成效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二、中心城区规划

1、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北至伏林路、学府路、北二环路和沪昆高速公路,南至羊湾路和湘江,东至东二环路、产业二路和板马路,西至西二环路,面积为148.4平方公里。

2、城市性质

长株潭城市群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教和旅游城市。

3、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10万人。

用地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11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

4、城市发展方向

本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向北、东发展,适度向西拓展。

5、城市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总体上形成“一江两岸,五片一中心”的组团式城市布局结构。一江指湘江生态功能轴;两岸指湘江东、西两岸;五片指河西旧城片区、羊牯-赤马和万楼片区、河东片区、双马(高新)片区和岳塘片区;一中心指城市中心区。

6、绿地系统

规划城市公园22个。

河西片区主要公园有:白石公园、和平公园、雨湖公园、万楼文化公园、南岭公园、碧泉湖公园、易家湖公园、仙峰公园、三桥桥头公园、杨梅洲公园。

河东片区主要公园有:菊花塘公园、宝塔公园、湖湘公园、松湖塘公园、板塘公园、望江公园、芙蓉公园、二桥桥头公园、中央生态公园、竹埠港公园、滴水湖公园、百亩湖公园。

规划街头绿地:在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和重要地段建设小公园或小游园。

7、城市四线

城市绿线

划定城市公园、主要防护绿地的城市绿线范围,总面积924.3公顷。对影响城市组团布局的结构性生态绿地(非建设用地)参照城市绿线管理。

城市蓝线

划定主干河流水系、重要排涝水渠和公园水系的城市蓝线范围,总面积1094.8公顷,其他河道、排涝水渠和公园水系的蓝线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具体划定。

城市紫线

紫线范围包括窑湾历史文化街区、城正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20.28公顷,其中核心保护面积6.2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4.01公顷。

城市黄线

划定湘潭中心城区内5座交通枢纽场站、1座大型铁路货运场站、2座220千伏变电站、3座水厂、2座污水厂、1座天然气储配站、1座防灾综合指挥中心、2座环卫大型中转站、1座有线电视中心等用地为城市黄线范围,黄线总面积172.2公顷。其他黄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具体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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