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报6起环保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42人被处理!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讯 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自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各市州重拳出击、严肃问责,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了6起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

对郴州挺力新型建材公司、郴州市骏程工贸有限公司非法加工生产储存危化品氟硅酸监管不到位,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邝辉、北湖区安监局危化股长段春辉、石盖塘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黄长安、安和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张林受到诫勉处理;北湖区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肖德章,市环保局北湖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雯波、固废站站长梁文青、监察员李垚受到书面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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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郴州市正太建材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监管不力,苏仙区良田镇安监站站长张新发被立案审查;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明武,苏仙区良田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田旭东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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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桂阳县樟市渔场环境污染监管不到位,樟市镇环保专干封晖、樟市渔场法人成军德被立案审查;县环保局工会主席、迎督办副主任侯付元,樟市镇副镇长邓鹏宇受到通报处理;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欧阳勇军、副大队长王涛受到书面检查处理;樟市镇党委书记禹乐君、镇长宋国军受到约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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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宜章县瑶岗仙矿业公司环境污染监管不力,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树光,党组成员、副局长兰国群,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九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范明霞、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东江湖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黄智亮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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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宜章县鼎农牧业有限公司存在私设排污口的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县环保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小武,县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股(审批股)股长刘岗,栗源镇动物防疫站站长谭井清,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陈平,栗源镇政府环保站站长朱向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付茂发、栗源镇政府原环保专干黄志海受到警告处分;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品伟,栗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欧阳民受到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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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兴市东江街道水电路8家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投诉件办理不力,市城管大队东江中队中队长曹登峰,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经开区分局局长袁龙华受到诫勉处理;市城管大队东江中队副中队长陈继华、黄谢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张孝华,经开区分局工作人员段理想受到书面检查处理;市城管大队大队长李赛红、副大队长吴宏森,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晓华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郴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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