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国家补助农村小水电建设形成的资产或收益,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实行收益保底、按股分红——
小水电“试水”资产收益扶贫
记者 柳德新 肖秀芬
财政涉农资金投入的项目众多,形成的资产如何发挥扶贫作用?我省将财政补助农村小水电建设形成的资产或收益,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实行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率先“试水”资产收益扶贫。
2016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将湖南列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今年上半年,试点的5个扶贫电站将全部投产发电,给贫困户带来长流水般的收益。
中央投资,贫困户分红
今年1月14日,位于新化县天门乡的芭蕉园水电站正式投产发电,这是我省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第一个竣工项目,意味着我省小水电开始正式“试水”资产收益扶贫。
芭蕉园水电站装机10000千瓦,是试点项目中装机容量最大的一处电站,项目总投资11576.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扶贫资金2980万元。新化县水利局副局长王钧正说,自2017年1月起,芭蕉园水电站项目法人每年将中央投资收益存入县政府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8个贫困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
其中,用于扶持当地25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金,每年不少于144万元(每户570元);用于当地8个贫困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不少于36万元。在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还投资260余万元,建设一座86.7米长的钢筋混凝土拱桥,方便当地群众出行。
除了中央投资收益分红外,芭蕉园水电站所在地部分村民还以被征用土地自愿入股930万元,按股分红。林场村贫困户刘松青,以被征用的2.5亩林地入股,折算股本为26250元。“加上570元/户的中央投资分红,我家今年可分红3000多元呢!”刘松青站在电站大坝上感慨,“这些水,一直在哗哗地流,只有现在才算是流出了银子!”
湖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局长吴若飞介绍,我省2016年开始的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包括新化县芭蕉园水电站、洞口县双龙桥水电站等5个试点项目,今年上半年将全部投产发电,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4031户近1.4万人。
共享发展,点亮贫困乡村
农村水电犹如一颗“夜明珠”,正在点亮我省贫困乡村。
在被列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省之前,我省就已自发开展农村小水电精准扶贫的探索。
桂东县沤江镇沤菜村,虽然离县城不远,但山高路陡,曾是一个信息闭塞、贫穷落后的省级贫困村。2000年,在省委驻村扶贫队支持下,沤菜村实施“以山造林、以林蓄水、以水发电”,筹建总投资120万元的沤菜村电站,装机容量320千瓦,年发电量180万千瓦时。村民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共股,村民年人均分红5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8万元。截至2016年,沤菜村电站累计“反哺”该村300余万元,用于新修、整修、硬化公路30公里,架设桥梁6座,完善和整修水渠1万余米,改善稻田灌溉面积350亩,还为沤菜小学添置教学设备10万余元。
省水利厅及时推广沤菜村电站的扶贫经验,发挥农村小水电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水能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水利部门优先安排农村小水电项目前期工作,优先安排投资计划,加快补齐水利短板。
“十二五”期间,全省32个电气化县149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中,就安排22个贫困县电气化项目97个,项目总投资19.4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08亿元,新增水电装机18.13万千瓦。
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
越是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越是山高路陡的贫困山区,很多水电站所在地就是贫困村。正因如此,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有望成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头戏”。
省政府最近出台的《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把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点,让1400个贫困村的10.7万户贫困户每年稳定获得小水电开发收益,帮助贫困户脱贫解困。
“实施小水电扶贫工程,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是关键。”省水利厅副厅长陈绍金介绍,我省将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探索“国家引导、市场运作、贫困户持续受益”的扶贫模式,规范农村小水电资产和收益管理。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县级政府要明确国有投资出资人代表,建立健全国有投资出资人制度。扶贫电站投产发电后,项目法人每年将中央投资收益(年收益高于6%的据实缴存,低于6%的由项目法人补足6%)存入县级政府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近期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户脱贫解困。县级政府可根据当地扶贫工作完成情况适时调整受益范围、对象和方式,报省级发改和水利部门备案。
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将为贫困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