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湖南取消或停征29项收费

[来源:长沙晚报]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金)日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公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4月1日起,湖南取消或停征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卫生计生部门预防性体检费、体育部门科研所检测收费等,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则包括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湖南省对应项目,共29项)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7项)

发展改革部门

1.涉案物价格鉴证收费

公安部门

2.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环境保护部门

3.环境监测服务费(取消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单位接受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服务,其收费仍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4.白蚁防治费

5.房屋转让手续费

国土资源部门

6.测绘仪器检测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7.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6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利用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

环境保护部门

2.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费

交通运输部门

3.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卫生计生部门

4.卫生检测费

5.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农业部门

6.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检验、检测收费

7.兽药审批检验收费

8.检验检测费

9.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0.计量标准考核费

11.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样机试验费

12.许可证考核审查收费

13.仲裁检验检定收费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14.认证费。包括:GMP认证费、GSP认证费

15.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食品检验费、化妆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16.中药品种保护费

二、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

(一)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

卫生计生部门

1.预防性体检费

体育部门

2.科研所检测收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3.培训费(三个月内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收费)

(二)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

民政部门

1.婚姻登记费

2.收养登记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3.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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