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中信委员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职工福利

[来源:华声在线]

八项规定后,是不是职工连月饼都不能发?这些福利可以有。全国政协委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伍中信3月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应该将国家给的政策用到实处,保障职工的福利。

■特派记者 李琪

背景

2014年7月和2015年1月,全国总工会分别向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针对基层工会实际操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也以此指导基层工会工作的开展。

此后,我省出台了落实细则《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对职工福利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具有可操作性。

现状

“职工福利”全年1500元

伍中信表示,在目前工会法规的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从福利标准分析,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需求。从目前可查的文件来看,全国传统节日福利大多标准为全年1000元左右,多的也不超过1500元。平均到每个节日不到200元,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不匹配,也与基层职工的期望值有较大差距,难以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出于对违反政策的顾虑,全国各地工会大都处于相互观望状态。除上海市总工会外,大多不敢轻易调整标准。

再分析部分政策的可操作性,总体状况比较弱。 这些政策虽然出发点是给基层工会一定的工作主动权,但由于缺乏详细指导,审批流程不完善,反而导致基层工会在执行过程中犹豫和怀疑,怕违反政策而不敢妄动。

以基层工会的大病救助为例,若按照节日福利的单次标准进行,对重症病人仅有不到200元的慰问,难以达到关心困难职工、体现组织温暖的目的。但具体标准应该如何确定,定多少才科学合理,最终由谁拍板负责,规定十分模糊,缺乏指导性的文件,县以上各级工会也没有配套的审批方案。

还有一些企业虽同意在工会经费和会费之外,通过行政给予工会一定的补助,用于正常福利开支或非物质福利保障(如体检、职工教育等)。但相关文件仅有一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让基层工会在实际执行中不知道如何把控。

基于以上的问题,职工福利就存在“保障不到位”的现状。 例如部分企业将职工福利纳入薪酬体系,不从工会经费开支,如企业承诺的职工食宿、体检、一线工人的必备劳动保护等。

建议

调整标准并积极担责实施

虽然有八项规定,但党的十八大也提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何保障职工的正常福利?伍中信提出相关建议。

第一是重新调整福利标准,应本着保障职工正常福利需求,倾听基层职工意见,从全国总工会层面对政策进行调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计算简易的福利发放标准。

第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可操作性,对行政补助态度明确,允许并鼓励合理范围的行政补助,保障工会充足的资金来源。对于基层工会有自主权的福利标准的制定,各级总工会要率先吃透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规定和审批流程,提供指导,积极担责,为基层工会扫除后顾之忧。

落实力度也需要大力加强,并完善配套措施。首先是整合资源,基层工会作为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的关键部门,应当担起责任,统筹各部门对职工福利和帮扶政策的落实。可以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明确基层工会的统筹责任,让广大职工更大范围地享受到政策红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其次是积极发挥工会的监督作用,无论福利形式(直接发放物质福利和非物质福利保障),福利发放途径(工会账户和行政直接发放),工会都要本着向全体职工负责的态度,积极监督,保障福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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