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康为民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履行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打造过硬队伍,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在推进平安湖南、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中彰显更大作为,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