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28日讯(新湖南客户端记者唐善理 通讯员陈卓韬 蒋素琴) “在我负责的选区出现了请吃、打招呼拉票贿选的严重违纪问题,这是我个人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永州市零陵区菱角塘镇副镇长候选人王小兵在组织找其调查时深深地自责道。日前,王小兵因在人大换届中履职不力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经查,今年10月17日,永州市零陵区进行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王小兵分管该镇第四选区的选举工作。菱角塘镇毛竹园村党支部书记罗红日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而未列入区人大代表初步人选。10月15日晚上,罗红日宴请该镇第四选区雷公洞村党支部负责人吕某、文峰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油草塘村党支部书记熊某,要求他们在区人大代表选举中为其拉票,饭后罗红日赠送雷公洞村党支部负责人吕某某两条“芙蓉王”香烟。10月16日,吕某交给村委会主任吕某某一条“芙蓉王”香烟,吕某某给该村选举委员会人员每人发了一包“芙蓉王”香烟,并要求他们为罗红日拉票。罗红日通过非组织活动获得1900票(其中毛竹园村得到1032票、文峰村得到508票、雷公洞村得到275票、油草塘村得到85票)。文峰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油草塘村党支部书记熊某虽然没有为罗红日拉票助选,但是他们知情不报,纵容了罗红日的非组织活动。王小兵身为负责第四选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副镇长,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该起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负监管不力的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工作失职行为。
零陵区委、区纪委发现选举出现异常后,立即组织力量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零陵区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王小兵行政记过处分,对其他16名有关涉案人员予以严肃处理。零陵区委根据区纪委、监察局的调查、处分情况,取消了王小兵的副镇长候选人提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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