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湖南省政府高官近半“海归”

[来源:华声在线]

早前,一份民国高官履历表流行网络。履历表显示,诸多民国高官大多是名牌大学的博士毕业生。一时间,民国高官的素质引发舆论热议。

这份履历表的真假姑且不论,具体到民国期间的湖南省政府一把手及政府官员,他们从政前干了什么?记者近日梳理22年间(1927—1949)民国湖南省政府的高官履历,据不完全统计,发现这一时期的10名省主席,均由国民党高级将领担任,其中6名属湘籍军官出身。而政府成员,如民政厅、教育厅、建设厅等部门的48名厅长中,有21名上任前拥有海外留学经历。

潇湘晨报记者 王琛 长沙报道

出身 10任省主席都是高级将领,6人还是湖南人

北洋政府覆灭前,16年的时间里,湖南先后变换了14任省民政最高长官(其中9名曾兼任督军),近乎一年一换。

相比之下,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的22年里,湖南经历10任省主席,几乎平均两年一换,稳定得多。

这些人选经历了从互选到指定的变迁,他们上任前须经一定标准的“审查”,“审查”突出体现国民党的党治思维:“用人先尽党员任用,裁员先尽非党员裁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规定政府职员必须加入国民党,为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示国民政府发布《政府机关职员须入国民党令》。训令规定各机关用人三项标准,第一项,“须注意其人在党内之历史,曾效忠党国而无反革命之言论者”;第二项,“务必每人专任一事,不得身兼数职”;第三项,“须真正觉悟,奉行本党主义,忠实努力者”。

“不得身兼数职,专任一事”,省主席往往作为省政府委员会召集人的身份存在着,湖南也概莫能外。

根据当时省主席的职权描述,其主要工作为:召集省政府委员会,并为会议主席;代表省政府执行省政府委员会会议决议;代表省政府监督全省行政机关执行职务;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及紧急事务。省政府主席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省政府委员互推一人暂行代理主席职务。

湖南省主席做出的撤并、设立机构等动议,需经由各厅长组成的省务会议统一发布。1928年,时任湖南省政府主席的宁乡人鲁涤平要裁撤清乡督办公署,也是先向省务会议提议,并经省务会议决议后实现的。清乡督办公署的任务是在全省各地组织清乡队,举办团防,训练湖南地方武装,实行“清乡铲共”,最高长官称督办,1929年2月恢复,3月,清乡督办公署为湖南省清乡司令部,时任湖南省政府主席的何键兼任司令,民政厅长兼任司令部参谋。

文职官员由军人担任,军职人员又由文职人员兼任,在这里,军民合治以另一种更为巧妙的方式还魂附体。

治绩建设厅长设计了中山亭,留英生大学校长上任不久便引发学潮

湖南省政府的设立,让湖南省内的事务治理,有了更明确的责任部门,在1927—1949年的这段时间,四大“厅”——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称为最主要的执行部门。

1928年4月,国民政府第三次公布《修正省政府组织法》,规定省政府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四厅,各厅设厅长,均由行政院就湖南省政府委员中提请国民政府任命。

各厅厅长的履历引人注目,据不完全统计,22年间湖南省政府的48位厅长中,有21人在上任之前拥有海外留学经历,占总数的近一半。

张开琏是福建人,在长沙长郡中学读书,后来留学日本,回国后,在1929年任湖南省财政厅厅长,直至1935年被免,几乎与湖南省主席何键的任期相始终,值得注意的是,张开琏是由何键向时任省政府主席鲁涤平推荐的。

李祖荫是祁阳人,出生世家,其祖父李蕊为清同治十三年(1874)的翰林,父亲李承阳为清末秀才。1927年,26岁的李祖荫也留学日本,读的是法律。未及毕业,即应北京燕京大学之聘于1930年回国。1937年,李祖荫回到长沙,几经辗转受聘为湖南大学教授。1944年,他在湖南大学遇见了另一位留学英国的厅长——李毓尧。而他也在四年之后当了湖南省教育厅长,任期不到5个月。

李毓尧时任湖南大学校长,上任不久便引发学潮,李祖荫因反对他镇压学生遭到解职,李毓尧遂于1945年离开湖南大学,任省建设厅长。接任曾留学美国学习建筑,中山亭设计者的余籍传。

“民国时期的留洋知识分子,应该算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代士大夫,他们仍然保有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忧国忧民的传统,同时又接触了西学,成为扮走在时代前列的先驱,”湖南地方史专家贺孝武说。

走向 1949年后,有的去台湾,有的参与《宪法》起草

1949年,对包括湖南在内的国民党官员而言,注定是难熬的。在十字路口,他们作出了不同的选择。

10个省主席中,除陈嘉佑、鲁涤平于解放前去世外,唐生智、周斓、张治中、吴奇伟、程潜均选择在1949年通电起义帮助长沙和平解放,而薛岳、何键、王东原三人先后到达台湾。

48个厅长中,像李祖荫和李毓尧一样选择了留下的成为大多数。

湖南和平解放前夕,李祖荫应省主席程潜的邀请出任省教育厅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兼民事法规委员会主任。后历任国务院参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顾问等职,并参与《宪法》、《婚姻法》等重大法规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而余籍传则代表了另一种选择,他在1948年迁居澳门,1952年迁居台湾,后任“行政院”设计委员,1959年去世。

相比之下,1949年以前,湖南籍官员仕途普遍滋润。如1935年8月任湖南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的湘潭人何浩若,在离开湖南后任河南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1945年5月官至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委。1939年开始任省政府秘书长、1942年至1943年兼民政厅长的李扬敬,在离开湖南后历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长、广东省政府秘书长、广州市长。当然,湖南首任建设厅厅长邓寿荃早在三十年代初期便弃政从商,在长沙占有私房四处及从兴汉门至小吴门线的大部分地产。1939年后大做药材和黄金生意,晚年定居老家安化县城,成为一方土豪。

【资料】民国“省长”:从委员互选到中央指定

“省长”是一省最高之行政长官。这一称呼,来自北洋政府。1916年7月,北洋政府将湖南省巡按使正式改为“省长”。1926年7月17日,北伐军攻克长沙,宣布对长沙实行党治,取消省宪、省议会,废除督军、省长等官制。7月30日,湖南省政府成立,唐生智被任命为湖南省政府主席,成为全国范围内第二名上任的省主席。

“省长”一变为“省政府主席”。1927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规定,省主席“由国民政府就(湖南省政府)委员中指定”,此前的省主席由省委员互选产生。

【时间轴】民国湖南行政官制速写

“一把手”

1912:都督民政长

1914:将军巡按使

1916:督军省长

1922:总司令省长

1926:主席

1949:主席

政府部门

1912:财政司内务司教育司实业司省会警察厅长司法司长外交司长

1914:政务厅长财政厅长教育厅长实业厅长省会警察厅长特派交涉员

1916:增:全省警务处长

1922:内务司长财政司长实业司长教育司长交涉司长司法司长军务司长省会警察厅长省务院长

1926:省政府委员会民政厅长财政厅长教育厅长建设厅长军事厅长司法厅长土地厅长

1928:增:秘书长 减:军事厅长司法厅长土地厅长

1933:增:保安处长

1938:增:会计长

1941:增:地政局局长图书杂志审查处处长卫生处处长

1943:增:警务处处长社会处处长会计处会计长

1946:增:统计处统计长

1948:增:新闻处处长统计处统计长田赋粮食管理处处长

1949:减:田赋粮食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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