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孙敏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准则》《条例》,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作为管党治党的职能部门,组织部门如何认真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责任,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近日,记者就此专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伯俊。
记者:党内政治生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我省组织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着力解决这个问题?
胡伯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须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头等大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以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讲党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培训和轮训,及时举办省管党政正职专题研讨班。通过组织学习和加强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记者:如果用人导向不正,政治生态的源头就会遭到破坏。组织部门将如何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胡伯俊:选人用人导向是从政环境的风向标。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必须把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作为治本之策。要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程序办事,把公道正派贯穿全过程,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坚决防止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取人,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监督职能,巩固“三超两乱”治理成果,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机制,严防“带病提拔”,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加大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以贯彻全会精神为总揽,进一步彰显选人用人好风气,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记者:加强制度建设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保障。组织部门在这方面将采取什么举措?
胡伯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归根结底要靠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完善党务公开方式方法,进一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总结近年来党内教育的成功经验,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从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督促指导党的基层组织监督党员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有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