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金策”巡礼]李琳:以“飞地经济”为抓手 推进湖南对接长江经济带

[来源:华声在线]

以“飞地经济”为抓手

推进湖南对接长江经济带

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示范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全方位对接长江经济带,是湖南在新常态下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抉择。“一带一部”的战略区位,以及经济发展不足、开放度偏低的省情,决定了湖南对接长江经济带的主旨目标是在推动区域合作互动中培育新的增长极,重要抓手是推进“飞地经济”发展。

“飞地经济”是指两个互相独立的行政区域(即“飞出地”和“飞入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突破原有的体制限制,借助于合适的利益共享机制,采取跨越空间共建园区的经济开发模式,最终实现两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目的。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对于湖南全方位、多层次融入长江经济带,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创新跨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打造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示范区;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的内生促进机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推进经济转型发展,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对策建议

统筹规划,搞好全省“飞地经济”顶层设计。成立专门协调小组,统筹全省“飞地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建立有效工作推进机制,以及湖南与“长三角”政府层面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引导各地政府研究制定促进“飞地”园区落地和发展的地方法规。

因地制宜,全省四大板块选择差异化“飞地经济”模式。长株潭城市群选择“双向产业转移型”:在省内充当“飞出地”,将主导产业的部分配套产业转移至周边腹地;同时积极充当“飞入地”,对接“长三角”等省外发达地区,重点承接本地主导产业链缺失的关键环节,发展“补链式”“强链式”承接转移。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选择“产业转移型+资源整合型”,岳阳、益阳、常德三市捆绑式发展“产业转移型飞地经济”,积极对接“长三角”;同时岳阳与咸宁、九江同处湘鄂赣三省交会处,应选择“资源整合型飞地经济”,以整合“小三角”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湘南地区采取“产业转移型”。深度挖掘该地区作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发展潜力,深化与珠三角、东盟之间的产业合作,将其打造为湖南对接“一带一路”的“飞地经济”区域合作示范区。大湘西地区采取 “旅游飞地型”。与发达地区合作开发本地特有的生态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旅游业的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积极探索建设以“旅游+生态养老”为主题的旅游飞地。

突出重点,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打造成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示范区。实施湖区三市“飞地”园区的捆绑式发展和统筹布局。按照各市区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原则实施产业项目的整体打包引进和分拆投放,避免各市区“飞地”园区的同质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强调坚守“飞地经济”发展中的生态红线。重点建设岳阳城陵矶港临港产业“飞地”园区。大力推进城陵矶港与“长三角”的“飞地经济”合作,依托上海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探索“企业+政府”的“飞地”园区建设模式,打造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核心,以湖南钢铁、有色、石化、能源等支柱产业为基础,集先进制造、航运物流、研发服务、出口加工等为一体的岳阳城陵矶港临港产业“飞地”园区,打造长江流域重要的港口支点和湖南新的经济增长极。支持洞庭湖区三市捆绑式申报国家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示范区,争取国家给予湖南在“飞地经济”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权。

创新“飞地”园区制度建设,构建共建共管协调机制。建立“飞地”园区“封闭式”行政管理体制。赋予园区管委会高度集中的事权,实施园区经济事务的“一站式”服务;制定明确的园区主体职能发展定位。明晰地方政府、园区开发主体、入园企业的发展职能定位;确定市场化运营管理制度。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建设原则,由“飞出地”和“飞入地”按商定比例共同投资成立园区开发公司,实行“自主决策、独立运行、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增强园区建设积极性。“飞出方”和“飞入方”按照股份制合作方式控股园区开发公司,按比例享受股权分红,行使公司人事任免权;双方按照园区开发公司的投资比例分成园区的GDP、工业产值、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同时明确“飞地”园区享有的特殊政策优惠,保障“飞地”园区土地供给,破解“飞地”园区资金供给瓶颈。(课题主持人: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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