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10月24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赵文彬的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10月24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龚红果为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周建光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苏涛的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10月24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杨慧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任免名单批准:
彭物明辞去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云开辞去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新文辞去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瑞斌辞去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毅清辞去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友武辞去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育平辞去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永初辞去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张展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丁子明为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毅清为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范 琳为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育平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友武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毅清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冯雅文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亮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宾 彬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肖辉文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忠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卫华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剑辞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10月24日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剑辞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