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来,湖南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哪些成就?10月21日举行的“迎接党代会 建设新湖南”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通过展示全省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完善、兜底力度、惠及人群等方面的变化,向人们表明——
幸福民生越来越有保障
10月21日下午,长沙市开福区砚瓦池社区善孝堂老年康复中心,乐享晚年的老人在表演文艺节目。湖南日报记者 李健 摄
湖南日报记者 陈勇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在发布词中说,过去5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充分发挥了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年均灾害和冬春救助500多万人次、医疗救助500多万人次、临时救助46万户次、流浪救助30多万人次、慈善援助10多万人次。
构建“8+1”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力
我省现有城市低保对象115.7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99.3万人、城乡特困人员50.8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44.8万人、城市特困人员6万人)、重点优抚对象76万人、城乡孤儿3.8万人。
段林毅说,按照省委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制定全省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初步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与社会参与的“8+1”社会救助体系,中央和省级财政5年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70亿元。
制定实施全省低保统一指导标准制度,城乡低保标准实际分别达到428元/月和260元/月,较2012年提高36.3%和70%;月人均救助272元和123元,较2012年增长21%和41.4%。
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制度,城市年均供养5185元;农村集中和分散年均供养6220元和3265元,较2012年增长71.3%、54.4%。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在19个市县开展“救急难”试点,普遍建立主动发现、工作协调、慈善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次均救助水平达到682元,较2012年提高32.7%。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初步实现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制度衔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县级全覆盖,有效缓解群众“因病返贫”问题。
全省普遍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核对机制,今年上线以来,已核对3000多人次,检测不合格600余人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经办平台实现县乡全覆盖,畅通群众求助“绿色通道”,提高了社会救助效能。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今年因灾倒房户将全部入住新居过新年
全省充分发挥各级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高效有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5年来累计下拨救灾资金26.88亿元,救助受灾群众2600多万人次,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和修缮因灾倒损住房16.8万间,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尤其是在救灾过程中,实行灾情统计会商制度,统一灾情上报口径,有力争取了中央部委支持,民政部在全国进行重点推介。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在长沙建成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在市州建成7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25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投入2400万元,支持创建201个国家级和738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发展基础灾害信息员5.4万名。
今年,我省遭受自1998年以来最大洪涝灾害,进入汛期后共发生32轮强降雨过程,造成14个市州1595.6万人次群众受灾。灾情发生后,省减灾委协同各有关单位高效应对,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紧急下拨救灾应急资金2.72亿元和一批救灾物资,8月份又对6个市州12个重灾县进行督查,目前灾后重建正在有序进行。
据统计,今年全省需重建和维修住房户42900户,目前已完成22000余户,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调度和督查力度,加快重建工作进度,确保春节前所有因灾住房倒损困难群众入住新居。同时做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基本形成养老服务体系
截至2015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64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7.17%,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144万人,人口老龄化率、高龄化率、空巢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先后出台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政府购买服务、信贷扶持、社会引导、税费减免政策等30多个养老政策文件,今年又召开养老服务现场会和座谈会进行推进。
4年来,全省新增养老床位9.2万张,养老机构床位已达27.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23张。建成社区(村)基层养老服务设施9156家,民办养老机构210所,民办养老床位3.5万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000多个,城乡社区(村)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36.5%和22%以上。
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办民营或公建民营试点,开展医养融合、养老合作和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全省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达30家。积极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业态,建成4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无缝对接,为更多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修订出台《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指导全省普遍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0%以上。
全省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养老服务“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养老床位53万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
社会福利事业普惠发展,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全省民政系统按照政府公共服务托底清单要求,逐步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进行部署,省民政厅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完成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对81万名留守儿童实施建档立卡关爱保护和动态管理。
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按政策保障3.8万名孤儿基本生活,深化困境儿童保护试点,“明天计划”累计帮助1674名孤残儿童进行免费康复手术。加快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建立残疾人生活、护理“两项补贴”制度,目前覆盖目标人群139万人,每项补贴每人每月发放50元。完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了“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行动,基本实现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目标。
牵头开展罗霄山片区扶贫,先后在片区召开2次联席会议,全省共投入片区民政资金29.3亿元,推动片区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部署开展社会组织、社区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简称“三社”)等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引导省内10000余家社会组织、2600家城市社区、150余家慈善组织、100余家老区促进会、100余家社会工作机构等“三社”力量,帮扶1万多户贫困农户实现脱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新格局,不断增强全社会扶贫攻坚合力。
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5年援助困难群众120多万人次
5年来,我省先后出台《湖南省募捐条例》、《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等4个法规文件,在安老扶幼、扶贫济困、赈灾救援、助学助残、公益援助等民生领域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向善力量。今年9月1日国家第一部《慈善法》正式实施,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推进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全面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慈善工作网络,通过慈善超市将慈善网络延伸到了街道社区,一批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慈善组织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发展慈善志愿服务,建立省慈善志愿服务指导中心,集合民间志愿团队100多家,全省注册慈善志愿者达30万人,组织开展“湘江拾荒”、“关注湘江母亲河”、“助孤行动”、“一张纸一件衣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拓宽慈善志愿服务领域。
5年来,创建“爱心改变命运”、“金叶慈善医疗卡”、“迎新春送温暖”、“微笑列车”、“慈善阳光班”等公益慈善品牌项目100多个,建设慈善超市664个,大力开展社会募捐,接收社会捐赠慈善款物16.9亿元,慈善系统援助困难群众120多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