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暖人心——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哪些新举措

[来源:华声在线]

教育公平暖人心

——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哪些新举措

去年,来自湘西保靖小山村的小陈,虽然高考成绩比湖南大学录取线低了近30分,依然成为该校5055名本科新生中的一员,顺利地跨入了心仪的“千年学府”。小陈的梦想成真,得益于我省近年来考试招生政策注重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近日,省政府正式公布了《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特别注重坚持“科学选才、促进公平”原则,针对老百姓关心的高考招生公平公正提出了许多改进举措。

措施一:实施招生专项计划,促“寒门出贵子”

近年来,农村学生上大学难、上重点大学更难的现象,引发了“寒门难出贵子”的持续讨论,并直指教育公平。增加农村学生上大学特别是上重点大学的比例,是维护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要,更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必然。为了打破“寒门难出贵子”的“魔咒”,帮寒门学子圆重点大学梦,我省明确要求贯彻实施好国家推行的面向农村地区三大招生专项计划,把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蛋糕”更普惠地分给农村贫困地区学生。

一是实施“国贫县”定向招生。该计划主要由中央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在我省,主要面向40个国家级贫困县定向招收学生。在实施过程中,我省特别强化了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确保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农村贫困学生。

二是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主要由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拿出不少于本校年度招生计划2%的名额面向我省51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单独招收农村户籍学生。

三是实施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主要是由我省省属一本院校拿出不少于本校年度计划3%的名额,面向全省农村生源招生。

2015年,我省上述三类专项计划安排招生4547人,实际录取4572人,超过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总人数的10%。今年,招生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届时,将有更多的寒门学子享受到这一“特别福利”。

措施二:取消高考鼓励加分,帮教育公平“加码”

高考鼓励加分,原本是为了给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学生以更多“关爱”,解决因为“偏科”而痛失升学机会。然而,这一政策在一些地方却变异成为少数人损公肥私的“偏门”,各种违规乱象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地方,高考加分演变成了“卖分买分”。为了割掉有碍高考招生公平公正的“毒瘤”,我省从2015年起,“快刀斩乱麻”果断取消所有鼓励类加分政策。

先是坚决取消鼓励类加分。2015年1月1日后,高中教育阶段在艺术类、体育类、学科类和科技类等有关竞赛中获奖,或获得省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均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格。

同时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为避免简单地“一刀切”产生新的不公,我省科学设置了过渡办法。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获得上述竞赛奖项、荣誉称号的学生,保留其毕业当年高考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大幅降低,原加15分及以上分值的调整为加5分,加10分的调整为加4分,加5分的调整为加3分。

措施三:完善高校招录机制,规范“游戏规则”

为改进和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促进高等院校“不偏不倚”地选拔人才,确保教育公平,我省以完善高校招录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招录规则。

一方面,规范高校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招生实施多年以来,慢慢偏离了政策的设计初衷,一些学校自主招生的定位不够明晰,选拔“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目标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有的甚至还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这次改革就是要进一步找准自主招生的定位,严格按标准、按程序规范自主招生,提高人才选拔科学性和公平性。

另一方面,加强高校自主自律。要求各高校建立招生委员会,广泛吸纳一线教师、校友等代表进来,在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等招生录取方面的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责。通过邀请群众代表或聘请监督员巡视学校招录现场等方式,建立健全对高校招录过程的“第三方监督”。

措施四:强化招生监督检查,推行“阳光工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加强对高考招生的全过程监管,努力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公正现象的产生,维护高考招生公平公正,我省坚决向违法违规行为果断“亮剑”。通过深入实行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的“杀手锏”,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其一,加大招生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公开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招生信息“十公开”规定,对高考招生各环节中产生的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均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让考生“明明白白”走进考场。

其二,加强制度保障,强化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各项监管制度,筑牢规范高考招生的“防火墙”。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一落实责任,让高考招生各个环节都“有人管”且“管得严”。

其三,加大违规查处惩治力度。成本太低、监察不严,是滋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原因。这次改革将严肃查处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对招生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资格造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给予“三取消”,即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违规招生行为处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将给予严厉的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高考舞弊将成为刑事犯罪,这无疑是针对某些不法人员的“震慑弹”。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尽管高考存废之争持续了多年,但高考招生制度仍是当前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消除容易滋生腐败的高考政策,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必将使高考招生越来越公开透明。有理由相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寒门学子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收获更多招生制度改革获得感。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陈衡 指导:何绍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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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将是高考录取重要参考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湖南将于2018年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湖南新的高考制度明确,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综合素质评价将是高考录取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内容。湖南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如实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和事实材料,对相关材料要进行公示,责任教师要审核把关,确保真实性。二是建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保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便于档案的使用和监管。三是加大对弄虚作假者的查处惩治力度,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靠。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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