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 长沙12名党员干部被严肃查处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昨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通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增强党性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守廉洁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

  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长沙县路口镇麻林村原村委委员梁新荣索要危房改造户钱款案。2014年5月,梁新荣为危房改造户汤某争取援建户指标,并收取1万元报酬。梁新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浏阳市普迹镇古寺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赖利飞侵吞种粮补贴和低保金案。赖利飞在2004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种粮补贴1909元,低保金1740元。赖利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宁乡县菁华铺乡菁华铺村原支部书记李小平、原村主任胡国荣违规收取建房户钱款和违规出售集体土地案。菁华铺乡菁华铺村原支部书记李小平,原村主任胡国荣在任职期间违规收取该村建房户国土办证费33.07万元、建房押金1.65万元;违规出售村级集体土地,收取购地订金及购地款460.2万元存入村级账户。同时胡国荣还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违规收受村民所送礼品。李小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胡国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胡国荣辞去菁华铺村主任职务。

  4.天心区暮云街道西湖村支委委员何晓玲公款私存、挪用公款案。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何晓玲在担任村报账员期间私存公款1658.97万元,并将利息2725元据为己有。2009年6月11日,挪用集体资金21万元给其丈夫张某某作为某工程投标保证金;2009年9月10日,挪用集体资金40万元借给他人。何晓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骑龙村支部委员李欢等人套取、贪污迁坟补偿款案。梅溪湖街道骑龙村支部委员李欢、学湖村原支部委员廖建斌、天顶村原支部副书记文振钦等人,在负责协助梅溪湖国际功能服务区项目拆迁过程中,伙同他人通过虚构迁坟的方式,分别套取、贪污国家拆迁补偿资金11.9万元、5万元和1.8万元。李欢、廖建斌、文振钦等3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开福区捞刀河街道罗汉庄村截留挪用粮食直补资金案。2006年至2014年,罗汉庄村委截留村民粮食直补金并挪作安置小区物业费开支共5.38万元。罗汉庄村支部书记曹迪、村主任骆建文、村会计陈光荣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望城区经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佘君武在争取上级资金中收受回扣案。2012年至2013年,佘君武为望城区桥驿镇龙塘村向上级争取资金7万元,事后收受该村工作经费、回扣等共计3万元。佘君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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