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万传友忏悔书首次公开披露

[来源:三湘风纪网]

  “接受组织审查以来,我深感自己有错、有罪并且罪错责任严重,不仅伤害了组织,而且重创了家庭,成为了组织的逆子和家庭的罪人,孽责难赎,愧疚难当……”

  湖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2014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2015年10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5年9月,因受贿、贪污罪受审,法院将择期宣判。

  物欲膨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使各阶层、各行业、各地区利益分配的差距形成和扩大。而对这种局面,我逐渐看重物质利益对于生活方式和人生价值的作用,滋长了拜金主义思想,并且心理失衡,不愿接受利益分配差距的现实状况。律师中的一部分人是社会中的高收入群体,在分管律师工作后,自己在与他们的接触中加剧了心理失衡,推崇了拜金主义思想,安于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接受物质利益。

  明知故犯

  我担任领导干部多年,经常接受组织的廉政教育,对于廉洁从政的原则是非边际是基本了解的,我接受过法学专业教育,长期从事法律职业,对于罪与非罪的法律界线比常人更为清楚。但是,我把这一切抛在了脑后,长期、反复、多次地进行违法违纪直至犯罪。一方面担负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学法守法的职责,另一方面自己却反其道而行之,背离了职业伦理,辱没了职责使命,玷污了部门形象,实属错上加错。

  弃守忠诚

  基于自身成长经历,我对组织有着特殊的感情,本应完完全全忠诚于组织,不能有丝毫的虚伪和背叛。然而事实证明,在我心里存在光明与阴暗两个矛盾世界,并且根据自己的选择而彼隐此显、时隐时现。在往日的岁月里,人们见到的我的思想品质表现,多止于所谓“公道”、“正派”、“勤勉”、“担当”的一面,对于廉洁从政,在各种讲话、发言中,同样喊过响亮口号,作过鲜明誓诺。而背地里,我不断追逐物质利益,犯下生活作风错误,所作所为与公众形象截然相反。如果人生再有选择,我再不做明人暗鬼的两面人。

  侥幸妄为

  这些年里,在进行违纪违法犯罪的过程中,尽管对于风险后果,有过一些顾忌和担心,但总的而言,自以为行为比较隐蔽,每次涉及的数额不大,而且多是“一对一”交易,或者以为当事人利益均沾,容易造成攻守同盟,因此始终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愈发胆大妄为。

  我有一个健全的家庭,妻子心地善良、工作勤勉,女儿为人诚实、热爱学习。我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给家庭带来灭顶之灾,把家人一起拖进万劫不复的深渊,使清白、无辜的妻女这两个最亲的亲人受害至深。这都是贪婪欲望催生侥幸思想,侥幸思想造成麻木心态所致。每每想到家庭和亲人遭受严重创伤,而自己又无力补救和报偿,禁不住悔恨交加,痛不欲生,更加祈望组织施以宽大仁怀,挽救我的人生和家庭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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